智通財經APP訊,諾比侃(02635)發布公告,公司董事會於近日注意到,本公司供應商之一,恒信東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國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股份於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股票代碼:300081)(恒信東方),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下發的日期為2026年4月30日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有與本公司相關內容稱,2022年,恒信東方與本公司開展算力系統集成及技術服務業務,向本公司銷售軟件(過往交易)。恒信東方從事該業務時不具有對商品的控制權,在知悉該業務交易模式的情形下仍採用總額法確認收入,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 —— 收入》(財會[2017]22號)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導致恒信東方披露的2022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2022年虛增營業收入18,161.14萬元,佔當期披露營業收入的37.12%(有關事件)。
就有關事件,董事會謹此澄清並強調:
1. 本公司與恒信東方之間僅有過一般業務往來,對有關事件並不知情;
2. 本公司與恒信東方之過往交易為真實、有效,均已根據本公司的會計程序及政策妥善入賬;以及
3. 經審慎查詢後,董事會確認本公司近期股價波動與有關事件之間並無關聯,且本公司並無任何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09條及證券及期貨條例(香港法例第571章)須予披露的內幕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