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金融一線消息,中國平安今日發布公告稱,公司於近日收到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金融監管總局」)《關於中國平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批覆》(金復〔2026〕255號)。本次修訂後的《公司章程》自金融監管總局覈准之日2026年5月13日起生效。
中國平安表示,根據本次修訂後的《公司章程》,自2026年5月13日起,公司不再設立監事會,由董事會審計與風險管理委員會行使《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監事會職權;孫建一、朱新蓉、劉懷鏡、洪嘉禧和王志良退任公司第十一屆監事會監事職務。「本公司監事會恪盡職守、忠實勤勉,為本公司規範運作與高質量發展提供了堅實保障。本公司對歷屆監事會及各位監事為本公司所作出的重要貢獻表示衷心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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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曹睿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