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財智訊5月20日電,馬可數字科技(01942.HK)發布須予披露交易公告,公司全資附屬公司MOG(HongKong)Limited於2024年9月16日與WealthGuardianInvestmentLimited訂立資金存款要約函,並於2024年10月31日至11月6日期間分五筆存入合計8000萬港元(約人民幣7520萬元)的存款。該存款被香港聯交所《上市規則》認定為「向實體提供的墊款」,因資產比率超8%(低於25%),構成第14章項下的須予披露交易。公司承認該交易存在延遲披露,系對上市規則的無意及非故意誤解所致,現已通過補充公告履行披露義務。
(文章來源:南方財經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