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河南監管局發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中國農業銀行河南省分行、鄭州分行因「對轄內機構向房地產中介機構支付佣金問題管理不到位」,分別被處以罰款30萬元、40萬元。

同時,時任農業銀行鄭州分行個人信貸部負責人張某智,因對轄內機構向房地產中介機構支付佣金問題管理不到位,被給予警告並罰款5萬元。時任農業銀行河南省分行個人信貸部負責人趙某斌,因對轄內機構向房地產中介機構支付佣金問題管理不到位,被予以警告。
除了農業銀行之外,民生銀行鄭州分行因「違規向房地產中介機構支付佣金」,被處以罰款30萬元。

記者從企業預警通獲悉,這是金融監管部門首次就銀行業機構向房地產中介機構支付佣金的違法違規行為開出罰單。
據了解,金融監管部門對銀行機構向房地產中介支付佣金(即俗稱的「返點」、「返佣」)有明確的禁止性規定。早在2010年,原銀監會已向各監管部門和銀行機構下發通知,嚴禁銀行向中介機構返點,尤其強調防範以「擔保費」名義變相向中介返點。近年來監管力度持續加強,各地銀行業協會也相繼發布行業自律公約,對銀行向房地產中介「返佣」亂象進行重點規範整治。
來源: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企業預警通等
(文章來源:消費日報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