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18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西監管局覈准孟中玉中國長城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副總經理任職資格。公告內容如下: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西監管局關於孟中玉中國長城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副總經理任職資格的批覆晉金管復〔2026〕61號中國長城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長城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孟中玉同志山西省分公司副總經理任職資格覈准的請示》(中長資報〔2026〕41號)收悉。經審核,現批覆如下:一、覈准孟中玉中國長城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副總經理的任職資格。二、你公司應要求上述覈准任職資格人員嚴格遵守金融監管總局有關監管規定,自本行政許可決定作出之日起3個月內到任,並按要求及時報告到任情況。未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到任的,本批覆文件失效,由決定機關辦理行政許可註銷手續。三、你公司應督促上述覈准任職資格人員持續學習和掌握經濟金融相關法律法規,牢固樹立風險合規意識,熟悉任職崗位職責,忠實勤勉履職。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西監管局2026-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