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鯨新聞5月29日訊,近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天津監管局發布行政處罰信息,劍指天津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
罰單顯示,天津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違法違規事實為:貸款「三查」不盡職、員工管理不到位及員工從事違法活動、未按規定報送案件信息。針對上述違法違規行為,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天津監管局對天津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罰款90萬元。此外,該局還對相關責任人作出處罰:對朱洪海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12年;對辛雲華、王曉昕作出警告處罰。
藍鯨新聞5月29日訊,近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天津監管局發布行政處罰信息,劍指天津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
罰單顯示,天津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違法違規事實為:貸款「三查」不盡職、員工管理不到位及員工從事違法活動、未按規定報送案件信息。針對上述違法違規行為,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天津監管局對天津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罰款90萬元。此外,該局還對相關責任人作出處罰:對朱洪海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12年;對辛雲華、王曉昕作出警告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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