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中國人民銀行北京市分行發布的非銀行支付機構重大事項變更許可信息公示表顯示,同意聯通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聯通支付」)增加註冊資本至30,000萬元人民幣。

聯通支付有限公司2011 年成立,目前註冊資本2.5億元,持有央行頒發的支付業務許可證,可在全國範圍內提供互聯網支付、移動電話支付、固定電話支付、預付卡發行與受理(僅限線上實名支付賬戶充值)、銀行卡收單等第三方支付服務。支付業務類型的重新劃分後,聯通支付業務類型變更為「儲值賬戶運營Ⅰ類、儲值賬戶運營Ⅱ類(僅限於線上實名支付賬戶充值)、支付交易處理Ⅰ類」,業務有效期至 2026 年 12 月 21 日。
作為中國聯通旗下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聯通支付以「沃支付」為企業品牌,通過沃錢包客戶端為個人用戶提供綜合性的民生支付應用與金融信息服務。同時沃支付還為政企類客戶提供一體化的支付金融解決方案。據官網介紹,聯通支付已同主流金融機構建立起全面合作關係,建成以「沃賬戶」為核心的統一支付平台和集團金融一級接入平台,簽約商戶覆蓋線上線下、城市鄉村。聯通支付打造「通信+支付」創新業務模式,用戶數量破億,交易規模日創新高。

按《非銀行支付機構監督管理條例》規定,支付機構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在1億元。通過增資,支付機構可以獲得更強的資金支持,充足的資本也可以幫助支付機構提升服務質量,開發新產品和服務。
2025年6月20日,中國人民銀行北京市分行發布的行政處罰決定信息公示表顯示,聯通支付因6項業務違規,被人民銀行北京市分行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14.90萬元,並處罰款150萬元,罰沒合計164.90萬元。
具體來看,聯通支付所涉違規事宜包括:未能確保交易信息真實、完整、可追溯;未嚴格落實開戶實名制;未按規定留存商戶材料;未按規定審核商戶材料;違規進行非同名劃轉;預付卡充值超限額。
同時,聯通支付一名負責人關某,對未能確保交易信息真實、完整、可追溯,開立單位支付賬戶未留存法定代表人開戶意願覈實材料兩項違規行為負有直接責任,被給予警告,並處罰款12萬元。關某先後曾擔任該公司移動支付業務部總監、電子券項目組負責人、權益運營項目組負責人、權益運營部負責人等職。
據聯通支付官網披露,2025年度,該公司共收到交易類投訴事件369件,服務類投訴事件31件,總計400件。
聯通支付表示,該公司持續完善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內控制度體系,進一步釐清各部門責任邊界,構建權責清晰,協同高效的消保工作體系,推動公司消保工作標準化、規範化建設。同時,聚焦客戶核心痛點,迭代優化產品與服務,開展"客戶體驗提升專項行動",精準破解產品適配性不足,操作流程繁瑣等核心堵點問題。強化全員消保合規專項培訓,從業人員合規服務意識與消保專業能力顯著提升。
來源:中國人民銀行、聯通支付官網
(文章來源:消費日報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