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6月5日,中國證監會發布《境外發行上市備案補充材料要求(2026年6月1日——2026年6月5日)》。中國證監會國際司共對10家企業出具補充材料要求。其中,要求威兆半導體補充說明威鑄燁芯和舟山集成兩次股權激勵授予價格差異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等。據港交所1月12日披露,威兆半導體向港交所主板遞交上市申請,廣發證券為其獨家保薦人。
中國證監會請威兆半導體補充說明以下事項,請律師進行覈查並出具明確的法律意見:
一、請說明:(1)最近12個月內新增股東入股價格的合理性,不同股東入股價格存在差異的原因;(2)就最近12個月內新增股東入股價格是否公允合理、是否存在利益輸送出具明確結論性意見。
二、請說明:(1)威鑄燁芯和舟山集成兩次股權激勵授予價格差異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2)你公司股權激勵人員構成及任職情況,參與人員與你公司其他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是否存在關聯關係,是否存在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明確不得參與企業股權激勵的人員;以及入股價格公允性、協議約定情況、履行決策程序情況、規範運行情況,並就其是否合法合規、是否存在利益輸送出具明確結論性意見。
三、請說明你公司特殊股東權利安排的完整具體內容、終止條款的具體情況及履行的決策程序,是否所有股東達成一致意見,有無糾紛以及是否對構成本次境外發行上市的實質性障礙。
四、請說明:(1)你公司獲得相關業務資格情況,並結合《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4版)說明你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業務、經營範圍等是否涉及外資准入負面清單限制或禁止領域,本次發行上市及"全流通"前後是否持續符合外資准入政策要求;(2)你公司與主要供應商經銷合同期限及具體經銷合作模式。
五、請說明本次擬參與"全流通"的股東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質押、凍結或其他權利瑕疵的情形。
六、關於募集資金用途,(1)請逐項列示本次發行募集資金用於境內外投資項目的具體金額及比例,並說明相關審批、覈准或備案程序履行情況;(2)請說明募集資金用於新生產基地及產線建設的具體項目情況、項目所在國別地區等,是否符合境外投資相關規定及依據。
招股書顯示,威兆半導體是領先的中國功率半導體器件提供商,專注於高性能功率半導體器件(尤其是WLCSP產品)的研發、設計與銷售,採用獨特的"fab-lite"模式運營,通過結合外包製造與內部先進封裝能力實現高效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