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ft和Uber稱新法律迫使它們保留不安全的司機
該法律將於7月28日生效,此前市議會已推翻前市長亞當斯的否決
紐約市官員為該法律辯護,強調對網約車司機的正當程序
Jonathan Stempel
路透紐約6月11日 - Lyft(LYFT.O)與優步(Uber Technologies, UBER.N)聯合起訴紐約市,試圖阻止一項新法律的實施。他們聲稱該法律將迫使他們繼續在平台上保留那些威脅公衆和乘客安全的劣質司機。
Lyft於周三晚間在曼哈頓聯邦法院提起訴訟,此時距離Uber提起訴訟 (link) 僅過去24小時。
兩家公司均對2026年《第52號地方法案》((link))提出異議,該法案通常禁止大型網約車公司未經「正當經濟理由」或「正當理由」便迅速解僱司機。
兩家公司表示,針對「不當停用」的該法律侵犯了其根據美國憲法享有的正當程序權和言論自由權。
它們還稱,該法律不僅會損害其聲譽和商譽,更可能導致不可挽回的損失,同時卻讓包括被指控性行為不端在內的危險司機繼續上路。
Lyft稱該法律「危險」,Uber則稱其「魯莽」。此前,市議會於1月以壓倒性多數推翻了前市長埃裏克·亞當斯的否決,該法律將於7月28日生效。
紐約市法律部門的一位發言人周四表示,該部門正在審查這兩起案件。
總部位於舊金山的優步和Lyft一直面臨批評,指責其未能採取足夠措施制止司機虐待乘客或實施欺詐的行為。
截至6月1日,優步面臨3,571起訴訟 (link),而Lyft則在舊金山聯邦法院的全國性訴訟中面臨54起指控司機性行為不端的訴訟。
在對紐約市法律提出異議時,Lyft和優步反對相關規定要求其在解僱司機前須提前14天通知,並可能僅因司機未收到此類通知,就重新僱佣自2019年以來被停職的司機。
此外,兩家公司還以隱私為由反對要求乘客向被指控的司機詳細說明涉嫌不當行為,並反對在司機通過法院或仲裁對停用決定提出異議時,平台需承擔更高的舉證責任。
市議會議長朱莉·梅寧和該法案的主要發起人、市議員謝卡爾·克里希南表示,他們期待該法案在法庭上獲得支持,並稱市議會將「竭力確保所有網約車司機都能享有基本的正當程序保障」。
(為便利非英文母語者,路透將其報導自動化翻譯為數種其他語言。由於自動化翻譯可能有誤,或未能包含所需語境,路透不保證自動化翻譯文本的準確性,僅是為了便利讀者而提供自動化翻譯。對於因為使用自動化翻譯功能而造成的任何損害或損失,路透不承擔任何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