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界稱州法律威脅「壓垮性」的法律責任
業界稱紐約州法律與聯邦法律相沖突
Jonathan Stempel
路透6月15日 - 美國最高法院 (link) 周一駁回了槍支行業對紐約州一項法律的挑戰。該法律允許因槍支和彈藥銷售危及公衆安全而對製造商、批發商和經銷商提起訴訟。
大法官們拒絕受理行業貿易組織「全國射擊運動基金會」針對下級法院裁決的上訴,該裁決維持了紐約州這項被稱為「公共妨害法」的法律。該組織曾辯稱,該法律與聯邦法律存在違憲衝突。
史密斯威森(Smith & Wesson, SWBI.O)、魯格(Ruger, RGR.N)、貝雷塔(Beretta)、格洛克(Glock)、西格紹爾(Sig Sauer)和斯特姆(Sturm)等槍械公司均加入了此次上訴。
2025年,美國最高法院曾裁定,史密斯威森公司((link))無需就墨西哥政府指控其協助向販毒集團非法走私槍支一案承擔法律責任。
這項由前民主黨州長安德魯·科莫於2021年簽署的紐約州法律,要求槍支行業採取合理的安全措施,以防範槍支走私、盜竊以及利用「代購者」為他人購買槍支的行為。該法律允許紐約州及地方官員以及公衆提起民事訴訟。
美國國家射擊運動基金會表示,該法律已被2005年頒佈的《合法武器貿易保護法》所取代,該聯邦法律規定,當槍支產品被用於犯罪時,可免除槍支行業的民事責任。
根據《美國憲法》的「最高條款」,聯邦法律優先於與其相沖突的州法律。
去年,位於曼哈頓的美國第二巡迴上訴法院維持了紐約州 (link) 的法律效力。
由民主黨籍前總統喬·拜登任命的巡迴法官尤妮絲·李(Eunice Lee)在裁決書中指出,當被告明知違反聯邦或州槍支銷售及營銷法律的行為是造成損害的近因時,國會意圖保留「至少某些訴因」。
共和黨籍前總統喬治·H·W·布什任命的巡迴法官丹尼斯·雅各布斯(Dennis Jacobs)在附議意見中同意紐約州法律未被聯邦法律取代,但指責州立法者「炮製了一部僅適用於槍支行業從業者、且可由衆多公共及私營主體執行的寬泛公共妨害法」。
「壓垮性」責任
本次上訴並未涉及憲法第二修正案對持有和攜帶武器權利的保護。但該行業組織表示,像紐約州這樣的法律通過允許提起訴訟,使企業因與自身毫無關聯的犯罪行為而揹負「壓垮性的責任」,從而危及了這些權利。
該組織向大法官們表示:「本院的審查勢在必行,以確保那些敵視第二修正案權利的州,無法通過試圖讓持證的(和受嚴格監管的) 行業成員破產,從而阻礙這些憲法權利的行使——正是這些企業使這些權利的行使成為可能。」
該組織還指出,爭議聯邦法律中的所謂「前提例外」條款規定,該行業僅在未能履行其可控範圍內的具體義務或違反相關禁令時才需承擔責任。
「下級法院的裁決在國會為保護槍支行業免受此類訴訟而專門制定的法律中開了一個巨大的缺口,而紐約州正試圖讓此類訴訟死灰復燃,」該組織在提及第二巡迴上訴法院的裁決時表示。
最高法院先例
紐約州稱該裁決與最高法院在「墨西哥案」中的判決一致,並指出「前提例外」允許對第三方某些「下游行為」追究責任。
該州還指出,至少有九個州已通過法律以滿足該例外條款的要求,最高法院應允許相關訴訟在各級法院進行審理,而非直接宣佈紐約州的法律在所有方面均違憲。
全國步槍協會、24位共和黨籍州總檢察長以及數十名共和黨國會議員在提交的文件中支持了槍支行業的上訴。
自2008年裁定《憲法第二修正案》賦予個人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以來,最高法院已在三項重大裁決中擴大了持槍權。
(為便利非英文母語者,路透將其報導自動化翻譯為數種其他語言。由於自動化翻譯可能有誤,或未能包含所需語境,路透不保證自動化翻譯文本的準確性,僅是為了便利讀者而提供自動化翻譯。對於因為使用自動化翻譯功能而造成的任何損害或損失,路透不承擔任何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