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鳳凰網《風暴眼》
即使多加了一個「美」字,經營了15年的鄉鎮旅館,還是坐上了商標侵權的被告席。
6月下旬,湖北黃石陽新縣的馮先生接到法院傳票,他開了15年的「美如家快捷酒店」,被如家酒店品牌方起訴侵害商標權,索賠10萬元。
圖為整改前的「美如家快捷酒店」 圖源|網絡
而近期,這類商標侵權糾紛正密集進入公衆視野,餐飲、住宿、美髮等多個行業的小微商家,都因店名、招牌與知名品牌註冊商標存在文字近似,接連被訴至法院,索賠金額動輒上萬元。
圍繞這類案件的爭議也持續發酵:商標維權的合理邊界究竟在哪?這究竟是品牌維權的正當之舉,還是瞄準小微商家的圍獵?
01
經營十五年,突然成了侵權者
2011 年,馮先生在陽新縣興國鎮開出這家小旅館,取名 「美如家快捷酒店」,本意是取 「美麗如家」 的寓意,想讓住店的客人覺得舒適貼心。
馮先生其實做了預防工作,他對媒體表示「我們知道如家是知名連鎖品牌,特意在前面加了個‘美’字,還冠上了陽新縣興國鎮的屬地前綴。」
並且在註冊營業執照時,特意諮詢過當地工商部門,得到不侵權的答覆,他才放心用了這個名字。
圖為馮先生經營酒店的營業執照 圖源|網絡
此後15年裏,沒有任何品牌方聯繫過他,沒有律師函,沒有提醒電話,小店靠着周邊熟客與過路客源勉強維持運轉。
房價常年停留在50到80元的區間,靠旺季補貼淡季,湊夠水電費和一家人的開銷,生活不算容易。
他從來沒想過,自己這家開在縣城裏的小旅館,會和知名連鎖品牌 「如家」 扯上侵權官司。
在他看來,兩者的規模、定價、客群天差地別。
馮先生對媒體表示「就像人家開法拉利,我們開摩托車,說我們的摩托車是法拉利,顧客根本不會信。」
圖為整改後的酒店門頭 圖源|網絡
收到傳票後,馮先生沒敢拖延,他第一時間拆掉了門頭招牌,把店名改成了 「美佳家」,連營業執照也一併完成了變更。
同時他託法院調解員溝通願意爭取整改機會以及商量賠償金額。
「對方卻一分不肯松,這10萬塊錢,我們一年都掙不到」,馮先生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
有媒體聯繫原告代理律師,對方表示拒絕置評,如家品牌客服僅表示會轉達相關問題,此後再無迴音。
企查查顯示「如家」背後的品牌運營公司——和美酒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共有647條以侵害商標權糾紛為由裁判文書。
圖為和美酒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相關裁判文書 圖源|企查查
不少文書支持/部分支持原告「停止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行為,在其經營場所和宣傳中立即停止使用侵犯原告「如家」註冊商標專用權的文字和服務標識」的訴求,判決賠償金額幾千元到數萬元不等。
上海申宜禾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海權對鳳凰網《風暴眼》表示,法院支持品牌方的原因在於:首先服務類別完全重合,且「如家」是全國知名經濟型連鎖酒店品牌,長期大範圍使用,具備極強顯著性與市場辨識度;司法裁判中,判斷近似以普通消費者一般注意力、隔離觀察、結合商標知名度綜合判斷。
02
被批量盯上的縣域小店
近年這類商標糾紛事件正在密集湧現,已超出了個案範疇。
梳理近期公開報道可以發現,多家連鎖品牌正在集中發起商標維權訴訟,但是各家的做法也有所不同。
圖為毛女士接受媒體採訪 圖源|網絡
遇見小面起訴河南南陽「渝見小面」夫妻店索賠七八千元,老闆娘一句「要賣上千碗麪才能湊夠」戳中了無數人的心。
輿論發酵後,遇見小面撤訴了,創始人宋奇公開道歉,說這是公司管理上的重大失誤,「承認錯誤,承擔後果,不甩鍋」。
不僅中止了與外包律所的合作,還把已註冊的「渝見小面」商標無償送給了那對夫妻。
一場官司,最後變成了一個和解的故事。
鳳凰網《風暴眼》梳理發現,被「遇見小面」起訴的商家,有着相似的特徵:都是個體工商戶,規模小、利潤薄;店名中都含有 「遇見小面」 或近似字樣;大多分佈在三四線城市,當地沒有遇見小面的官方門店;索賠金額大多在幾千元到一萬元之間,剛好是小商家能夠承受、又不願意花時間精力打官司的數額。
圖為馮先生酒店所處位置 圖源|網絡
而馮先生的「美如家快捷酒店」同樣也是個體工商戶,位於四線城市黃石市的陽新縣,不同的是當地有一家2026年新開業的「如家酒店neo酒店」,品牌方的索賠金額更大。
除了撤訴道歉,類似案件更多的品牌會堅持訴訟。
6月21日,有媒體報道桔子酒店起訴河南平頂山「橘子賓館」,其命運與馮先生十分相似,坐落在縣城街角,賓館只有16間客房,被索賠10萬元。
據此前法院傳票顯示開庭時間是6月25日,但據媒體報道,輿論發酵後,被告接到平頂山湛河區法院電話通知,原告申請延期開庭,具體開庭時間等待通知。
更早的今年4月份,全國多地東尼造型理髮店被一家英國公司批量起訴,有店鋪先後被告了兩次。
有法院最後判侵權成立,但只賠1000元,理由是「小店沒有主觀惡意,高額索賠不合適」。
03
維權與圍獵界限在哪?
明明工商登記合法,營業執照都拿了十幾年,為什麼會被品牌方找上門維權?
上海申宜禾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海權對鳳凰網《風暴眼》表示,字號權與註冊商標權的衝突,在商標侵權類案件中十分常見。
二者分屬兩套完全獨立的審查管理體系,營業執照登記的企業字號,也就是店家日常使用的店名,由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負責登記,核名環節僅覈查同一登記轄區內的字號是否重複,並不會自動對接全國商標數據庫做侵權風險篩查;而註冊商標由國家知識產權局統一覈准註冊,在全國同類服務範圍內享有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兩套體系的審核標準、覆蓋範圍完全不同,因此工商登記通過、拿到營業執照,並不代表店名的使用就符合商標法的要求,自然也不能豁免商標侵權的法律責任。
近年來,監管部門有發布相關改革的文件。
比如在2025年3月,國家知識產權局等七部門聯合發布《關於進一步優化知識產權領域營商環境的意見》(國知發服字〔2025〕5號),明確提出「在確保數據安全的前提下,推動專利、商標信息與經營主體信息的共享應用,深化商標審查與經營主體登記在業務領域的協同」。
但上海申宜禾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海權對鳳凰網《風暴眼》表示,現階段僅實現數據可查、風險提示,未做到登記系統與商標庫實時雙向強制覈驗,行政審查仍分兩套體系。雖在某些省份,登記起名時會自動比對商標數據、對知名品牌字號自動預警,但全國尚未統一推行,這將是《商標法》未來立法修訂的長期目標之一。
基於現行法律框架來看,品牌方的批量起訴行為,完全屬於合法維權範疇,且國內司法實踐中,已有大量同類判例為品牌方的維權行為提供支撐。
從純粹法理層面而言,註冊商標權受法律明確保護,品牌權利人依法維護自身知識產權、打擊商標近似使用行為,是規範市場秩序、守護品牌價值的正常市場行為,具備充分的合法性與合理性。
可跳出冰冷的法條與判例,站在公衆視角審視,這場聲勢浩大的批量維權事件,早已不是簡單的法律糾紛,背後折射的市場與民生問題,遠比法理本身更值得深思,這也是大衆始終不買賬、輿論持續爭議的關鍵。
圖為網友在「遇見小面」話題下的評論 圖源|網絡
大衆之所以對此類案件充滿牴觸與質疑,核心在於糾紛雙方懸殊的體量與地位。
一邊是佈局全國、擁有成熟運營體系和專業法務團隊的連鎖頭部品牌,維權流程標準化、批量化,已然形成完整閉環;另一邊是紮根街巷、深耕鄉鎮社區十幾年的個體小店,店主起早貪黑、薄利經營,僅憑一己之力養家餬口,毫無法律風控能力與應訴底氣。
當實力懸殊的雙方對簿公堂,公衆的情感天平,會自然而然偏向弱勢的小微經營者。
輿論的爭議,從來不是大衆無視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律準則,而是源自最樸素的社會同理心。
在公開報道的多起案例中,涉事小微商戶的門店裝修、經營品類、服務模式與品牌方存在明顯差異,並未呈現出刻意攀附品牌、仿冒經營模式以牟利的特徵。
這類商家早年取名時多受限於知識產權認知不足,並未顯露明顯侵權的主觀惡意。
品牌方作為維權主體,本身擁有充分的前置判斷空間。
若僅圍繞文字近似啓動訴訟、主張高額賠償,未對商戶的具體情況做區分處理,很容易引發公衆對維權尺度的爭議。
因為在網友眼中,這些街邊老店承載着城市的煙火氣,維繫着普通家庭的生計,小商戶賺的每一分收入,都是熬出來的辛苦錢,公衆自然會帶入同理心去發表觀點。
商業市場的本質是共生共贏,而非零和博弈。
能與小店共生的商業生態是大衆期望看到的,容得下連鎖品牌的聲譽,也該容得下街邊小店的生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