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鯨新聞7月3日訊,近日,青島證監局發布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劍指山東國信喜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決定書顯示,山東國信喜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存在以下情形:未履行誠實守信、謹慎勤勉的義務,未按照合同約定管理私募基金並進行投資,宣傳材料存在誇大或不實的內容。以上行為違反了《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夏安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總經理,未能恪盡職守、勤勉盡責,對上述行為負有責任。針對上述違法行為,青島證監局對山東國信喜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夏安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相關情況將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