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富控股(00643.HK)接獲由香港高等法院發出的原始停止通知書】智通財經APP訊,恒富控股(00643.HK)發布公告,於2026年6月30日,本公司接獲一份由香港高等法院根據香港高等法院規則第50號命令第11條所發出的原始停止通知書(停止通知書),該通知由巨運國際發展有限公司(申請人)所提出,旨在限制目前登記於MARS
Worldwide Holdings Limited(MARS
Worldwide)名下的本公司4.11億股股份(標的股份)的轉讓,以及就該等股份支付任何股息或利息,直至向申請人的法定代表人發出14天通知為止。發出停止通知書的指稱理由為,申請人聲稱基於2026年4月14日簽訂的貸款協議(該協議的簽訂方包括(除其他外)申請人作為貸款人,以及Zephyrus
Capital Limited(Zephyrus)作為借款人於2026年4月14日簽訂的貸款協議)所載的違約事件,以及由MARS
Worldwide作為押記人與申請人作為承押人於2026年4月14日簽訂的證券賬戶抵押權條款,其為該等標的股份的實益擁有人(該項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