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四川新聞網)
經國務院批覆同意,財政部、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今天(3日)聯合發布公告,調整節能汽車、新能源汽車車船稅優惠政策。
自2027年1月1日起,取消對節能汽車減半徵收車船稅政策,取消對純電動商用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商用車免徵車船稅政策;納稅人新取得及本公告實施前已取得的上述類型車輛,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和其他相關規定徵收車船稅。
本公告自2027年1月1日起實施。
純電動乘用車、燃料電池乘用車是否需要繳納車船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純電動乘用車、燃料電池乘用車不屬於車船稅的徵稅範圍,不徵收車船稅。
《公告》實施以前取得的純電動商用車等4類車輛是否繼續享受車船稅優惠政策?
根據《公告》規定,自2027年1月1日起,納稅人在《公告》實施以前取得的純電動商用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商用車、節能汽車,不再享受優惠政策,需按規定繳納車船稅。
《公告》實施後純電動商用車等4類車輛如何計算繳納車船稅?
自2027年1月1日起,純電動商用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商用車、節能汽車需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所附《車船稅稅目稅額表》確定的車輛具體適用稅額,計算繳納車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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