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河南發布)
投資是經濟增長的「發動機」,民間投資是反映經濟活躍程度的「晴雨表」。如何讓民間資本「敢投、願投、會投」?
近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河南省進一步促進民間投資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簡稱《措施》),從政策環境、重點領域、要素保障、投孖展方式等四個維度打出「組合拳」,為民間資本開闢更廣闊的發展空間。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印發河南省進一步促進民間投資
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豫政辦〔2026〕25號
各省轄市人民政府,濟源示範區、航空港區管委會,省人民政府各部門:
《河南省進一步促進民間投資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6年6月25日
河南省進一步促進民間投資
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促進民間投資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國辦發〔2025〕38號)等有關規定,進一步激發民間投資活力,促進民間投資高質量發展,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深度優化民間投資政策環境
(一)鼓勵民間資本參與項目建設。對需報省級審批(覈准)的具有一定收益的農業、水利、交通運輸、能源、高新技術產業等領域項目,要專項論證民間資本參與的可行性,並在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申請書)中專項說明。項目審批(覈准)部門要按照權限審核民間資本參與情況、確定持股比例。對具備條件的項目,民間資本持股比例可達到10%以上。(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農業農村廳、文化和旅遊廳、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省轄市政府和濟源示範區、航空港區管委會落實。以下均需各省轄市政府和濟源示範區、航空港區管委會落實,不再列出)
(二)細化民間資本參與項目要求。省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和各地要結合實際細化民間資本參與本領域、本地項目建設的範圍邊界、准入資格、參與模式、股權規則、競爭規則、權責管理、退出機制等要求。(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工業和信息化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農業農村廳、文化和旅遊廳、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強招標投標活動管理。嚴格執行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按照要求修訂、廢止招標投標活動涉及的所有制歧視、行業壁壘、地方保護等不合理限制。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要將非法限定供應商所有制形式、要求供應商在某行政區域內設立分支機構等行為列入政府集中採購負面清單,營造規範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工業和信息化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農業農村廳、文化和旅遊廳、衛生健康委、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推動政府採購支持中小企業。超過400萬元的工程採購項目中適宜由中小微企業提供的,採購人要嚴格按照規定預留該部分採購項目預算總額的40%以上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採購,其中預留給小微企業的比例不低於60%。持續推進工程招標投標領域落實政府採購支持中小企業政策。(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深化公用事業領域價格改革。推動各地建立健全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有序推進終端氣價調整。指導各地定期開展城鎮供水成本校覈,動態調整城鎮供水價格,降低企業經營成本。(省發展改革委牽頭負責)
二、積極支持民間資本投向重點領域
(六)支持參與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運營。對規模較小、具有盈利空間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地下管網、環境衛生、公共空間、產業園區基礎設施等城市基礎設施領域新建項目,鼓勵民間資本積極參與建設運營。(省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支持投向生產性服務業。充分發揮省級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引導作用,開展市場壁壘清理整治,帶動民間資本積極參與生產性服務業提質增效、物流降成本、「兩業」融合、服務業新供給等重點領域重大項目建設。深化檢驗檢測機構資格認定改革。支持企業、高校、社會組織聯合舉辦製造業領域競賽,引導民營中小微設計企業提升能力、擴大影響,拓展新產品、新技術、新場景應用,深度賦能產業升級。(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支持投向數字經濟。支持民營企業承擔省重點研發項目,在數據安全、數據融合應用等領域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提升自主創新能力。鼓勵重點產業鏈群民營企業、關鍵節點企業建設行業型、專業型、協作型工業互聯網平台和標識解析二級節點,推動平台與節點融合發展,帶動上下游企業鏈式轉型。支持重點領域民營企業建設綜合性數智賦能平台,帶動上下游企業數智化轉型升級。支持產業園區數字化建設。引導和支持中小民營企業轉型升級,因地制宜推進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工作。(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通信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支持參與低空經濟等領域基礎設施建設。引導民間資本穩妥有序參與低空經濟領域基礎設施建設。持續優化衛星物聯網等衛星通信領域民間投資項目的准入審查和審批,積極組織相關民營企業申報國家專項,有序推動商業運載火箭產業園、運載火箭研發製造等項目落地。(省發展改革委、通信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支持開展前沿科技創新。鼓勵民營企業申報國家重點科研項目,積極爭取政策、資金和國家創新資源。引導符合國家政策的民營企業牽頭申報「兩重」建設專項,支持有能力的民營企業承擔國家產業基礎再造項目,加強關鍵技術攻關和產業化應用示範。(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支持參與重大科研平台建設。圍繞重點領域和重點產業鏈,支持民營企業佈局建設產業技術工程化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等創新平台。建立健全省級中試基地動態管理機制,提升中試服務能力。引導省管企業面向民營企業擴大中試平台開放範圍,推動科技成果落地。(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財政廳、省政府國資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支持投向成長性領域。聚焦新興產業、未來產業、服務業、現代化基礎設施等方面和深入投資空間大、民營企業投資意願強的部分細分領域,研究形成政策措施清單,不斷挖掘民間投資潛力。(省發展改革委牽頭負責)
三、切實加強民間投資要素保障
(十三)加強能源領域運行調度。落實電網、油氣管網等設施公平開放規定,常態化開展公平開放監管,保障民營企業在電力併網運行、油氣管網設施使用等方面合法權益。根據煤電油氣保供需要,合理組織調配運力資源,加強包括民營企業在內的能源企業物資應急保障。(省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廳、河南能源監管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積極爭取政策性資金支持。對照項目申報要求和支持範圍,加強對重要行業、重點領域民營企業、民間投資項目的政策指導,幫助完善建設條件,提升前期工作成熟度,支持符合國家政策的民間投資項目申請政策性資金。(省委金融辦、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民政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農業農村廳、文化和旅遊廳、衛生健康委、人行河南省分行、河南金融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持續加大孖展支持力度。常態化運行支持小微企業孖展協調工作機制,實施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強化多層次政銀企對接,探索通過河南孖展信用服務平台提供孖展服務,定期評估金融服務民營經濟效果和小微企業信貸政策導向效果,推動金融機構為民營小微企業提供優質高效服務。落實無還本續貸、盡職免責等政策,用足支農支小再貸款、碳減排支持工具、股票回購增持再貸款等貨幣政策工具,推動銀行為民營小微企業首貸、續貸、中長期貸款留足額度,引導政府性孖展擔保機構加大對民營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創新擔保產品,降低擔保費率,支持優質金孖展源投向民間投資項目。對納入全國重點民間投資項目庫的項目,有關金融機構要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獨立評審、自主決策、自擔風險,自主選擇符合條件的項目給予金融支持。(省委金融辦、省發展改革委、人行河南省分行、河南金融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強化科技型企業孖展服務。深入落實《河南省科技企業創新積分制工作實施方案》,有序擴展「創新積分制」應用範圍,引導金融機構開發基於「創新積分制」的金融產品。用好科技創新和技術改造再貸款政策,引導金融機構加大科技型企業、重點領域技術改造和設備更新項目信貸投放力度。強化科技信貸政策實施效果評估,推動金融機構將更多金孖展源投向科技創新領域。(省委金融辦、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人行河南省分行、河南金融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落實科技型企業投孖展「綠色」通道政策。加強上市後備企業摸排儲備。強化突破關鍵核心技術的科技型企業常態化識別和儲備,持續落實上市孖展、併購重組「綠色」通道政策。落實《河南省支持上市公司併購重組若干政策措施》,增強科技型企業利用資本市場能力。實行科技型企業合併、分立登記註冊「一對一」專人服務。(省委金融辦、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市場監管局、河南證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持續推動民間資本創新投孖展方式
(十八)規範實施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新機制。嚴格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規範實施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新機制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函〔2023〕115號),優先採取公開招標方式選擇特許經營者,不得設定限制民營企業參與的招標條件、評標標準,最大程度鼓勵民營企業參與。(省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積極推進基礎設施領域REITs(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發行。搶抓基礎設施REITs常態化發行機遇,鼓勵民間資本參與盤活優質存量資產,支持符合條件的民間投資項目發行基礎設施REITs。探索推行基礎設施REITs上市發行「分步走」模式(指導相關主體梳理整合優質資產,先行發起設立Pre—REITs開展培育孵化,逐步過渡至公募REITs階段,最終實現基礎設施REITs上市發行)。把握商業不動產REITs發行機遇,助力民營企業拓寬權益孖展渠道,優化資產負債結構,有效盤活存量商業不動產資產。(省發展改革委、河南證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持續開展優質項目推介。依託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台,圍繞國家明確的項目範圍,定期擇優篩選一批前期工作紮實、收益回報和風險分擔機制明確、具有民間投資參與條件和意願的優質項目進行公開推介。持續梳理民間投資項目,積極推薦納入全國重點民間投資項目庫。(省發展改革委牽頭負責)
破壁壘
讓民企「敢投」有底氣
民間投資往往顧慮「看得見、進不去」的玻璃門,《措施》瞄準這一痛點,從制度層面進行系統性破局。
《措施》明確提出,對農業、水利、交通運輸、能源、高新技術產業等領域項目,要專項論證民間資本參與的可行性,對具備條件的項目,民間資本持股比例可達到10%以上。這一指標的設定,相當於在項目立項源頭就為民營資本預留了「席位」。
航空港區精準醫學產業園。同時,針對招標投標和政府採購中的隱性壁壘,《措施》提出,要將非法限定供應商所有制形式、要求供應商在某行政區域內設立分支機構等行為列入政府集中採購負面清單,並嚴格落實政府採購支持中小企業政策,超過400萬元的工程採購項目中,適宜由中小微企業提供的,要預留預算總額的40%以上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採購,其中預留給小微企業的比例不低於60%。這些「硬約束」從制度上為中小企業發展構築了「防火牆」,更從源頭上打通了隱性壁壘,讓公平競爭真正落到實處。
擴領域
讓民企「願投」有空間
除了掃清障礙,《措施》更注重為民間資本指明「投哪裏、怎麼投」,引導民企真正成為發展進程中的「合夥人」。從城市地下管網到低空經濟基建,從生產性服務業到數字經濟攻關,《措施》為民間資本繪製了清晰的「投資地圖」。
航空港區醫科城生物產業園。其中,聚焦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生產性服務業、數字經濟、低空經濟等領域,《措施》鼓勵民間資本積極參與保障性安居工程、地下管網、公共空間等城市基礎設施領域新建項目。帶動民間資本積極參與生產性服務業提質增效、物流降成本、「兩業」融合等重點領域項目建設。支持民營企業承擔省重點研發項目,在數據安全、數據融合應用等領域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持續優化衛星物聯網等衛星通信領域民間投資項目的准入審查和審批,引導民間資本穩妥有序參與低空經濟領域基礎設施建設。
在創新驅動方面,《措施》不僅支持民營企業申報國家重點科研項目和「兩重」建設專項,還特別提出,支持民營企業佈局建設產業技術工程化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等創新平台。同時,建立健全省級中試基地動態管理機制,引導省管企業面向民營企業擴大中試平台開放範圍,推動科技成果落地,幫助民營企業實現從實驗室到生產線的全流程發展,深度賦能產業升級。
暢通道
讓民企「會投」有保障
孖展難、孖展貴,是長期制約民營經濟發展的「攔路虎」。對此,《措施》打出了一套「金融組合」拳,力求為民間投資引來「源頭活水」,暢通孖展渠道。
在孖展支持方面,《措施》明確要常態化運行支持小微企業孖展協調工作機制,落實無還本續貸、盡職免責等政策,推動銀行為民營小微企業首貸、續貸、中長期貸款留足額度,引導政府性孖展擔保機構加大對民營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對納入全國重點民間投資項目庫的項目,金融機構要獨立評審、自主決策、自擔風險,自主選擇符合條件的項目給予金融支持。
《措施》還提出,要推動民間資本創新投孖展方式,搶抓基礎設施REITs常態化發行機遇,鼓勵民間資本參與盤活優質存量資產,支持符合條件的民間投資項目發行基礎設施REITs。依託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台,定期擇優篩選一批前期工作紮實、收益回報和風險分擔機制明確、具有民間投資參與條件和意願的優質項目進行公開推介。
此次《措施》的出台,旨在讓民間資本不僅「能進門」,更能「紮下根」「結出果」。省發展改革委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省發展改革委將會同各部門,紮實做好《措施》落實工作,打通民間資本參與重大項目建設等方面的制度「堵點」,加強對民間投資的服務、指導和規範管理,讓民間資本在河南「願投、敢投、能投、會投」,更好賦能河南省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