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金融一線消息,寧夏金融監管局發布批覆,同意寧夏黃河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併寧夏永寧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夏賀蘭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夏靈武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夏石嘴山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夏平羅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夏惠農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夏吳忠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夏紅寺堡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夏鹽池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夏同心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夏青銅峽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夏固原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夏西吉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夏彭陽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夏隆德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夏涇源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夏中衛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夏中寧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夏海原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承接上述19家銀行清產覈資後的資產、負債、業務、網點、人員及各項權利義務,並將19家銀行改建為寧夏黃河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分支機構。
批覆要求,寧夏黃河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應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文件要求辦理吸收合併事項,並督促19家被吸收銀行完成法人機構終止相關事宜。吸收合併籌備事項完成後,寧夏黃河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應按照有關程序和規定向監管部門提出分支機構開業等相關申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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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