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鯨新聞7月10日訊,近日,廈門證監局發布行政處罰決定書,劍指易聯衆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易聯衆)及相關責任人。
決定書顯示,易聯衆存在以下情形:未及時披露為關聯方提供擔保且相關定期報告存在重大遺漏;未及時披露為關聯方借款且相關定期報告存在重大遺漏;未及時披露與關聯方共同借款且相關定期報告存在重大遺漏;未及時披露重大訴訟、仲裁且相關定期報告存在重大遺漏。
以上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相關規定。張曦時任易聯衆董事長、實際控制人,張華芳時任易聯衆首席戰略規劃師,黃文燦時任易聯衆副董事長、執行總裁,陳東紅時任易聯衆財務總監,對上述情形負有責任。
針對上述違法行為,廈門證監局對易聯衆給予警告,並處以300萬元罰款;對張曦給予警告,並處以1750萬元罰款,對張華芳給予警告,並處以140萬元罰款;對黃文燦給予警告,並處以100萬元罰款;對陳東紅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同時,對張曦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