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地實際種水稻約23.8萬畝,上報近39萬畝,全靠紙面補齊:誰在逼基層幹部「紙上種田」

大象新聞
07/16

據央視報道,湖南江華,實際種水稻約23.8萬畝,上報近39萬畝——差了約15萬畝,全靠紙面補齊。好傢伙,原來種糧任務不是在地裏完成的,是在辦公室裏完成的。

但我想問一個更根本的問題:那些沒種水稻的田,荒了嗎?

沒有。農民種了南瓜、苦瓜、芋頭、羅漢果。田地沒有荒廢,莊稼長勢喜人。關鍵在於,農民也沒有因此冒領一分錢的種糧補貼。

那問題來了:農民在自己的地上,種了合法作物,沒荒地,沒騙補,怎麼就成了需要「整改」的問題?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十二條白紙黑字:「耕地應當優先用於糧食和棉、油、糖、蔬菜等農產品生產。」蔬菜和糧食是並列關係,都是合法選項,不是非此即彼。《糧食安全保障法》第十三條同樣規定:「耕地應當主要用於糧食和棉、油、糖、蔬菜等農產品及飼草飼料生產。」更有意思的是,該法第二條明確提出:「保障國家糧食安全應當樹立大食物觀,構建多元化食物供給體系。」什麼叫大食物觀?就是不能只盯着稻麥等主糧,薯類、豆類、蔬菜、水產都是食物安全的一部分。

這事兒,到底錯在哪?錯在任務上。

江華縣有32萬畝永久基本農田,上級卻下達了39萬畝的水稻種植任務——32萬乘以一個雙季稻係數,簡單相乘,任務就下來了。江華是什麼地形?山地、丘陵,水田是「珍貴的耕地資源」——這是央視的原話。山地丘陵區的水田,水源、排灌、日照條件千差萬別,不是每塊田都適合種雙季稻。

但任務不管這些。任務只認數字:32萬畝農田,就必須種39萬畝水稻。檢查組來了怎麼辦?「可視範圍種田法」——公路邊種水稻,裏面種南瓜、種芋頭、種羅漢果,台賬上全種滿了水稻。一位縣領導說:「至少目光所及你要種水稻。」

目光所及。多精妙的四個字。目光所及之處種水稻,目光不及之處種民生。

別急着罵基層幹部。想想他們的處境:上面壓下來39萬畝的任務,完不成要通報、要約談、影響考覈排名。但農民種一畝水稻,補貼加上收購價,一年忙到頭,淨收入可能就幾百塊錢,種不好還可能賠錢。種一畝羅漢果、一畝芋頭呢?收益是水稻的好幾倍。基層幹部能怎麼辦?強按牛頭喝水?且不說做不到,《農村土地承包法》賦予農民種植自主權,只要不改變土地農業用途、不棄耕拋荒,種什麼農民自己說了算。

那任務完不成怎麼辦?只有一個辦法:在台賬上「完成」。這不是個別幹部的品德問題,是不切實際的任務逼出來的。

制定任務的人,下到田裏看過嗎?問過農民願不願意種嗎?算過農民種一畝水稻到底能掙幾個錢嗎?考察過山地丘陵區的水利條件嗎?如果沒有,那這個任務就是拍腦袋拍出來的——這就是官僚主義。

2026年中央一號文件強調「健全種糧農民收益保障機制」——保的是收益,不是面積。面積是手段,收益纔是根本。農民種地不掙錢,你定多少萬畝的任務都白搭——他要麼不種,要麼種別的。

糧食安全不是靠台賬上的數字守住的,是靠種糧的人守住的。種糧的人是誰?是農民。

真正的糧食安全,是讓種糧的人有尊嚴、有錢掙、有奔頭。靠補貼激勵、靠科技賦能、靠基礎設施改善,讓農民覺得種水稻值得,他自然就種了。

紙上種田,表面看是數據造假,根子上是官僚主義。上面的任務拍腦袋定,中間的考覈走馬觀花查,下面的台賬閉着眼睛造。糧食安全不是一道算術題,不是在辦公室裏寫個數字就萬事大吉。它是一道關於人的題——關於種糧人的生計、尊嚴和選擇權。

土地不會說謊,莊稼不會騙人。騙人的,從來都是那些只盯着數字、不看見人的眼睛。

保護耕地,先要保護種地的人;守住糧食安全,守的不是台賬上的39萬畝,是土地上那個活生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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