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第一財經
7月17日,工信部召開重點汽車生產企業座談會,明確要求車企必須排查自身及關鍵零部件供應商的生產一致性問題,強化組合駕駛輔助和自動駕駛功能的安全評估,並堅決抵制非理性競爭。
汽車生產一致性監管正從產品抽檢延伸至企業體系審查,監管力度再度升級。對於汽車生產企業而言,這意味着合規的門檻已經從產品合格延伸到體系可靠。
監管從整車延伸至供應鏈管理和軟件安全層面
上述座談會是工信部近三年來圍繞汽車生產一致性組織的又一次高規格行業會議。
第一財經記者梳理發現,與之前以產品抽檢為核心的年度檢查不同,2026年7月的座談會提出了三個層面的新要求。
第一,要求企業深入開展產品安全風險隱患排查,對照有關管理要求,系統查找企業自身和關鍵零部件供應商在產品生產一致性、可靠性、耐久性和新技術測試驗證等方面存在的問題,認真做好整改工作,全面加強供應鏈管理,強化生產一致性保證能力。這意味着監管觸角從整車企業延伸到了零部件供應商。
第二,要求企業加強產品創新設計測試驗證,充分評估有關安全風險,穩妥推動新技術裝車應用,確保符合有關國家標準要求,以及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嚴格履行告知義務,不得誇大和虛假宣傳。這一條直接指向當前部分企業在新產品宣傳中的不規範行為。
第三,要求企業要加強組合駕駛輔助和自動駕駛功能安全評估,進一步強化企業在功能安全、預期功能安全、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軟件升級等方面的安全保障能力,加強安全事件監測和處置。隨着智能駕駛功能加速上車,軟件層面的安全問題被提到了與硬件同等重要的位置。
會議還明確,下一步,工業和信息化部將會同相關部門深入開展道路機動車輛產品生產一致性和質量提升行動,集中整治突出問題,進一步加強汽車產品創新設計准入審查和測試驗證有關工作,開展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產品安全保障能力和生產一致性監督檢查,加強道路機動車輛檢驗檢測機構管理,對於存在問題的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檢驗檢測機構,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堅決守牢汽車產品安全底線。
生產一致性監管力度逐年加強
回顧近三年的檢查實踐,工信部對生產一致性的監管力度逐年加強。對於汽車生產一致性的監管正在從產品抽檢轉向體系審查,從發現問題轉向預防風險。
2024年,檢查範圍覆蓋已獲得准入許可的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並重點檢查新能源汽車的安全管理機制和運行監測能力。
2025年6月,工信部進一步明確檢查工作要「堅持問題導向」,並提出重點開展整車結構參數覈查、整車正面碰撞、電動汽車安全要求、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包或系統安全要求、制動系統等檢驗檢測項目。通知提出加大對輿論關注度高、存在較大質量安全隱患等車型的抽查力度,輿論監督和市場反饋被納入檢查重點的考量因素。
進入2026年,監管制度進一步完善。
2026年5月印發的年度檢查通知提出,加大對非理性競爭問題反映多、生產一致性和質量安全風險較高等企業相關車型的抽查力度。此次檢查分為企業生產一致性和產品生產一致性兩個板塊進行,並明確「對於生產一致性保證能力等發生重大變化、不能持續保持生產准入條件的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和「對於經檢驗檢測相關產品不符合國家標準和生產一致性管理要求的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都要採取公開通報、暫停相關產品《公告》、暫停企業新產品申報等處理處罰措施。
第一財經記者注意到,在5月的通知中,檢查對象已經覆蓋到採購的原材料和零部件總成及其供應商。工信部還特別提出,「樣品封樣後,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不得通過軟件在線升級方式違規變更任何車輛技術參數」。
安全標準集中升級
2026年是汽車安全標準集中升級的一年。從1月到7月,多項強制性國家標準陸續發布或實施,覆蓋了車門把手、動力電池、組合駕駛輔助、側面碰撞、信息安全、軟件升級等多個領域。
1月,《汽車車門把手安全技術要求》(GB 48001-2026)發布,禁止全隱藏彈出式門把手和全電子門把手,每扇車門必須配備獨立機械外把手和內把手,確保斷電或碰撞後仍可徒手開啓。
7月1日,《電動汽車安全要求》(GB 18384-2025)和《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安全要求》(GB 38031-2025)正式實施,電池熱擴散要求從「着火爆炸前5分鐘報警」提升為「不起火、不爆炸」,新增底部撞擊測試和快充循環後安全測試。
在智能駕駛領域,《智能網聯汽車組合駕駛輔助系統安全要求》(GB 47955-2026)7月獲批發布,覆蓋基礎單車道、基礎多車道和領航駕駛輔助三類系統,2027年1月實施。《智能網聯汽車自動駕駛系統安全要求》等強制性國家標準(報批稿)也已於6月公示。該新國標擬於2027年7月1日起實施。此次報批稿是對2024年舊版國標的首次修訂,涉及18項主要技術變化,並明確兩大核心要求——ADS(自動駕駛系統)的安全水平不低於合格駕駛人,且車企須向用戶提供詳細的使用說明。
信息安全方面,整車信息安全、軟件升級、自動駕駛數據記錄三項強制性國標已於2026年1月1日起實施。3月,OTA新規明確禁止靜默強制升級和鎖電降配行為。
在驗證標準方面,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近日發布公告,就電動汽車、混合動力電動汽車和燃料電池電動汽車等三項推薦性國家標準的第1號修改單公開徵求意見。純電動、混合動力及燃料電池汽車的可靠性行駛試驗總里程將從現行標準統一提升至不低於3萬公里,與燃油車標準持平。
今年2月4日的專題新聞發布會上,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一司副司長、一級巡視員郭守剛介紹,我國已經累計發布88項與汽車安全直接相關的強制性國家標準。以當前的時間節點來看,我國汽車安全相關的強制性國家標準總數已經遠超年初發布會時提到的「88項」。
從汽車安全標準體系來看,監管範圍正由傳統的被動安全,向主動安全、功能安全、信息安全以及數據安全等「大安全」領域全面延伸。業內觀點認為,汽車安全標準的不斷提高,也將加速低端產能出清,使得車企放棄快速上新模式,轉向長期正向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