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中國僑網
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就將14家歐盟實體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單答記者問。
問:2026年7月24日,商務部對外發布管控名單,請問有何考慮?
答:北京時間7月23日晚,歐方正式發布第21輪對俄製裁措施,將14家中國內地和香港企業列單制裁。為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擴散等國際義務,針對歐方上述惡劣行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條例》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中方決定將拉法特集團等14家歐盟實體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單,禁止出口經營者向上述實體出口兩用物項,禁止境外組織和個人將原產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兩用物項轉移或提供給上述實體。
來源:商務部
編輯:李明陽
責編:宋方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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