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重拳收緊個股槓桿ETF:現金門檻升至3000萬韓元,7月31日提前生效

華爾街見聞
07/24

韓國監管機構大幅收緊個股槓桿ETF交易門檻,散戶投資者面臨更嚴苛的准入條件。

據韓國《每日經濟新聞》報道,韓國金融服務委員會7月24日發布聲明,宣佈將針對散戶投資者購買單一個股槓桿ETF及ETN產品的最低存款要求,由1000萬韓元提高至3000萬韓元,且僅認可現金形式,股票、ETF及債券等擔保證券不再計入存款餘額。上述兩項措施原定於8月分階段實施,現提前合併至7月31日同步生效。

新規適用範圍涵蓋韓國國內及海外交易所上市的所有單一個股槓桿產品,包括以三星電子SK海力士為標的的國內產品,以及特斯拉英偉達等海外個股槓桿ETF和ETN。

據報道,現有投資者在追加買入時同樣須滿足3000萬韓元現金要求,但出售現有持倉不受最低存款限制約束。對於7月31日前未能完成系統升級的證券公司,監管機構將建議其限制此類產品的新交易。

提前實施背後:產品規模急速膨脹觸發監管警覺

此次監管措施提前落地,直接原因是個股槓桿產品市場規模在短期內出現爆發式增長。

報道稱,韓國個股槓桿產品於5月27日上市,初始涵蓋16只標的,市值合計4.4萬億韓元。至7月15日,市值已膨脹至11.9萬億韓元,不足兩個月內增幅逾170%。日均交易額亦從上市首日的10.4萬億韓元攀升至7月15日的13萬億韓元。

據報道,面對投資需求的過度湧入,金融當局與金融投資行業協調系統開發進度,將原定8月5日前後實施的提高最低存款要求,以及8月19日前後實施的取消擔保證券認定,合併提前至7月31日同步執行。韓國金融服務委員會、金融監督院、韓國交易所及韓國金融投資協會等相關機構共同參與了上述決定。

規則細節:現金認定標準同步收緊

除提高存款門檻外,新規還對現金的認定方式作出更嚴格界定。

現行規則下,投資者出售股票所得資金在賣出當日即可計入現金存款餘額。新規實施後,股票出售所得須待結算完成後方可認定,即賣出日起第二個交易日(T+2)資金實際到賬後才計入存款。以出售所得為擔保的貸款,亦將被排除在最低存款計算之外。

此外,現行制度允許證券公司在投資者開始交易三個月後,綜合其交易經驗等因素適當下調存款要求。新規實施後,此類放寬安排將被明令禁止,證券公司今後只能進一步提高而非降低存款要求。

監管持續加碼:多項追加措施正在推進

此次提高存款門檻並非孤立舉措,而是韓國監管機構針對個股槓桿產品系列收緊行動的組成部分。

金融當局已於7月16日起實施暫停新品上市及禁止廣告宣傳等臨時措施。追蹤誤差管理標準將於8月19日起由現行3%收嚴至2%,並同步提高相關違規處罰力度。此外,將最低交易單位由1單位擴大至20單位的計劃,原定於11月實施,目前亦在討論提前推進。

值得關注的是,多項進一步抑制需求的方案正在討論之中,包括削減個股槓桿ETF的流動性提供商(LP)數量、擴大買賣價差,以及將現行2倍槓桿比率下調至約1.5倍等。

報道稱,韓國金融服務委員會強調,現有投資者在追加買入時須滿足新的存款要求,並提示投資者在制月供資策略時需審慎考量相關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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