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計劃 2026 年赴香港、澳門發行離岸人民幣地方政府債券,啓動承銷團招募】深圳市財政局發布公告,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推動粵港澳大灣區融合發展,深圳市政府計劃2026年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發行離岸人民幣地方政府債券。為做好相關工作,現將組建2026年深圳市在香港發行離岸人民幣地方政府債券承銷團和在澳門發行離岸人民幣地方政府債券承銷團。 香港承銷團負責面向全球投資者承銷深圳市2026年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發行的地方政府債券。承銷團成員相關權利義務,適用於深圳市2026年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發行的地方政府債券,不適用於深圳市在其他區域發行的地方政府債券。澳門承銷團負責面向全球投資者承銷深圳市2026年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發行的地方政府債券。承銷團成員相關權利義務,適用於深圳市2026年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發行的地方政府債券,不適用於深圳市在其他區域發行的地方政府債券。 請有意向擔任承銷團成員的金融機構,於2026年7月28日前將加蓋公章或具有同等效力的申請資料文件PDF掃描件發送至電子郵箱。發行規模:在香港不超過40億元、在澳門不超過10億元。 發行年期:2至10年期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