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曉光
爆料投訴郵箱:all_cj@ifeng.com
2026年7月23日,一紙律師函正式送達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360公司)。
函件的委託人是張帆,360公司迴歸A股後的首任董事會祕書、前首席法律顧問。
她在律師函中提出三項明確訴求:確認自身持有的201.6萬股A股股權激勵權益合法有效;按照上海冠鷹持股平台13.14元/股的減持均價,支付共計2649.024萬元的股份處置收益,同時追償2021年12月1日起至全款付清之日的遲延付款利息;要求公司就七年延遲兌付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予以合理補償。
張帆向鳳凰網《風暴眼》透露,這筆遭拖欠的權益始於2013年,由360美股上市主體Qihoo 360 Technology Co. Ltd.授予,設定了四年期限作為歸屬條件,沒有額外的績效考覈門檻,按年分批解鎖後,2017年10月便已全部歸到自己名下。
上交所敲鐘當天,周總和360法務團隊參與上市項目的成員合影 圖中身着藍色大衣者為張帆 圖源:張帆提供
「只是當時360正推進私有化退市,按照私有化交易的法律安排,包括我在內的近兩千名員工的未歸屬期權和限制性股票,被「翻轉」(rollover)至境內持股實體——天津奇睿衆信科技合夥企業 (注:後更名為天津衆信股權投資合夥企業,後又更名遷址為上海冠鷹企業管理合夥企業是360公司員工持股平台,以下簡稱上海冠鷹),在360公司持股比例為2.82%」,她說道。
緊跟着2018年2月,360公司在A股上市又附帶三年法定限售期——這筆早已屬於她的權益,被層層規則鎖在了兌付門外。
2021年,承接股權的上海冠鷹清倉全部三六零股份,套現超21億元,但張帆卻沒等來屬於自己的那筆錢。
此後的數年裏,她多次與360公司溝通,直到2026年初,雙方終於坐上談判桌。張帆向鳳凰網《風暴眼》多輪協商無果後,360公司方面報出的最終兌付價碼,只有700萬元——不到她主張的2649.024萬元收益的三分之一。
針對該股權激勵糾紛鳳凰網《風暴眼》撥打360公司董事會祕書電話求證,未獲回應。
以下是鳳凰網《風暴眼》和張帆的對話,有刪減。
等了三年解禁,該有的權益沒有兌現
鳳凰網《風暴眼》:這筆股權激勵的授予規則、股份歸屬條件分別是什麼?
張帆:360公司當年的股權激勵僅設定服務年限門檻,不附加績效考覈要求,員工在職滿對應年限,對應股份便完全歸屬個人。我在2013年10月拿到激勵授予額度,分四年分批歸屬,每年解鎖四分之一,2017年10月四年服務期全部屆滿,所有股份已完全歸屬於我。2019年我辦理離職手續時,股權歸屬流程早已全部走完。
客觀來說,當年我放棄凱易律所合夥人身份入職360,彼時我在律所年薪是100萬美金,相關錄用offer均可佐證。入職360後,我的固定現金薪酬大幅縮水,股權激勵收益是我整體薪酬結構的核心補充,並非企業額外發放的福利。
鳳凰網《風暴眼》:辦理離職時,公司是否告知股權激勵權益會受到影響?是否簽訂競業限制或其他約束條款?
張帆:完全沒有相關約定。我的離職流程中未簽署競業限制協議,離職前後也未產生任何勞動爭議。公司當時還發布全員內部信,公開感謝我多年的工作付出。
鳳凰網《風暴眼》:您2018年卸任董祕、2019年上半年正式離職,離職階段是否專門對接溝通股權激勵兌付事宜?
張帆:2018 年我卸任董祕,相關人事變動有上市公司公告可查,正式離職時間為2019年上半年。當時我清楚,持股平台GP為周鴻禕,作為上市公司大股東,其股份需滿足三年上市限售條件方可減持。出於對公司的信任,我默認限售期滿後平台會統一分配員工股權收益,因此正常辦結全部離職手續,沒有專門就兌付問題反覆溝通。
鳳凰網《風暴眼》:離職相關書面文件中,是否存在關於股權激勵權益處置的約定?
張帆:標準化離職文件內沒有任何股權相關書面條款;至於口頭溝通內容,時隔多年我記憶已經模糊。當時全體持股員工的共識都是等待平台股份解禁,沒人預料到後續公司會拒絕足額兌付股權收益。鳳凰網《風暴眼》:2021年解禁期到,持股平台完成減持之後,是什麼情況?
張帆:公開公告能看到,上海冠鷹在2021年6月到11月完成全部減持。之後陸續有前同事接到 HR 的電話,通知分批次回公司領錢,我當時還想着人多肯定需要時間,就等着。等了幾個月才發現,360公司自始至終沒人找我。
鳳凰網《風暴眼》:您第一次主動溝通是什麼時候?找了誰?
張帆:2022年5月,我約見了當時在任的公司董祕。對方給出的說辭是:當年授予股權激勵的主體是美股上市企業Qihoo 360 Technology Co. Ltd.,A 股上市主體360公司與該美股公司為相互獨立的法律主體,不存在法律混同關係,主張我應當直接向美股公司主張權益。
我當時心裏都覺得離譜,我這麼多年難道是給一個國外的公司打工?我難道不是天天在位於朝陽酒仙橋的360公司上班嗎?純純在這兒玩文字遊戲。
儘管股權激勵原始授予方為360美股主體,但私有化交易階段,員工未歸屬股權整體平移至境內持股平台存在完整書面協議,這一安排有明確的協議約定。
鳳凰網《風暴眼》:同時也找了胡歡(周鴻禕前妻,二人於2023年4月4日離婚)?
張帆:見完那個董祕的第二天也就是 5月18號我就給胡歡發了信息,說股權權益的事已經找當時的董祕溝通了,相信他很快會彙報,希望能有機會見面聊一聊。中間給她打了幾次電話,都是通話中,現在想可能那時候就已經被屏蔽了。到5月24號我又發了一條,說能不能見面說說到底怎麼回事,信息發出去發現已經被胡歡拉黑了。
鳳凰網《風暴眼》:之後溝通就中斷了?
張帆:到2023年4月份,我通過電子郵件加紙質郵寄的方式,給周鴻禕、胡歡等都發了正式的書面催告,內容和這次律師函裏的訴求幾乎是一樣的,都沒回應我。
談判只給700萬,還遞來一張空白紙條
鳳凰網《風暴眼》:什麼時候有了進展?
張帆:2026年1月份,360那邊派了律師聯繫我,前後陸陸續續見了四五次,對方從來沒否認過股票翻轉和權益的存在,主要聊金額怎麼定、付款路徑是什麼,核心就是公司想打折給。
鳳凰網《風暴眼》:對方給出的報價是多少?
張帆:雙方拉扯了半天,誰都不願先開口,最後他給了個數,700萬。我當時就覺得這不是打個折的問題了,太離譜了,金額太少太不合理,讓他回去再跟360老闆請示一下。
鳳凰網《風暴眼》:後續還有溝通嗎?
張帆:又見了一次面,那個律師遞給我一個密封的空白牛皮信封,還不讓我在會議室拆,說必須出了律所再看。我當時特別詫異,有什麼話不能當面說的?我還說看完現場反饋給他不就省得再約了,他說不行,必須出去看。
鳳凰網《風暴眼》:信封裏是什麼?
張帆:我出了會議室在電梯裏就撕開了,裏面就一張白紙,打印了一行沒頭沒尾的字:「可以提供哪些有價值的信息?」我當時都懵了,我是來討薪的,在他們眼裏我還得搭點投名狀嗎?我想破頭也想不出,除了私有化的歷史流程信息,還有什麼是所謂「有價值」的。
信封裏的內容 圖源:張帆提供
鳳凰網《風暴眼》:您當時是怎麼回應的?
張帆:再約見面的時候我就跟他明說了,如果公司是想梳理私有化項目的歷史情況、銜接後續工作,我百分之百配合,但除此之外,我沒有什麼別的信息可以交「投名狀」。
鳳凰網《風暴眼》:說完之後對方是什麼反應?
張帆:他態度直接急轉直下。我說話的時候,他就斜靠在椅子上,全程盯着自己的手機,連頭都沒抬。等我說完,他抬眼瞥了我一下,說 「咱都是律師,你就沒想過訴訟嗎」?
我當時還問他有沒有進一步的公司指示,特別是具體金額上沒有反饋,他說沒有了,然後就陷入沉默。沒過多久他直接起身說還有事,先走了,把我一個人撂在會議室裏。我40多了是從業多年的律師,從來沒受過那樣的屈辱,當時臉都紅了,之後他就再也沒聯繫過我,我也不想再主動找上去受第二次屈辱。
被周鴻禕拉黑後,我選擇站出來發聲
鳳凰網《風暴眼》:之後,就開始直接聯繫周鴻禕了嗎?
張帆:那時候我已經開始找律師、整理證據準備走司法程序了,但心裏還是抱有一點幻想。我總覺得會不會是下面的律師從中作梗,會不會周總本人不知道真實情況?胡歡總把我拉黑了,律師談崩了,但不代表周總本人就是這個態度。所以7月9號我就給他發了條微信,說得也很客氣,問候了一下,說想約當面聊一聊。
鳳凰網《風暴眼》:發出去之後是什麼情況?
張帆:中午發的,但一直沒回復。我攥着手機等了一整天,連上廁所都拿着,熬到晚上九點多實在扛不住了,就鼓足勇氣打了個微信語音。這一打才發現,已經不是好友了,語音發不出去。我又補發了一句 「周總?」,直接就收到紅色感嘆號了。
鳳凰網《風暴眼》:這就是您決定公開維權的導火索?
張帆:絕對是。不管理性上還是感性上,都覺得太屈辱了,斯文掃地。我一個法律從業者,看上去好像是精英,其實面對知名企業和企業家,也就是個個體,非常被動。正常的合法途徑走着很艱難,人家手裏資源太多了,我不公開的話,根本沒有對等談判的可能。
鳳凰網《風暴眼》:從7月9 號被拉黑到7月24號發文,中間有猶豫嗎?主要顧慮是什麼?
張帆:顧慮特別多。這家公司是我兩次送上敲鐘台的,從30歲到40歲,我職業生涯最黃金的十年都在這兒,有很多老同事老朋友。而且它是公衆公司,有機構投資人,有股民。我要的就是我自己的工資,絕對不想讓360出問題,不想連累無辜的普通員工和股民,很擔心股價波動讓大家真金白銀受損失,思想包袱特別重。
我也知道自己身份敏感,普通員工討薪可能掀不起什麼風浪,但我是360公司A股上市後的首任董祕、前首席法律顧問,我站出來說這件事,影響力不一樣,監管也會關注。但周鴻禕沒給我別的選擇,但凡360公司有個人能跟我說一句「咱慢慢談」,我都不會走這一步。
鳳凰網《風暴眼》:之前前高管溫躍宇也因為同類糾紛起訴但敗訴了,您怎麼看這類維權的難點?
張帆:最核心的難點就是證據。當年1900多個員工在線籤的翻轉協議,簽完就被系統收走了,員工再也沒有查閱權限,所有人都拿不到簽署記錄。後來的《入資確認函》又寫得很模糊,字面上是「有權認購」,不是直接的確權憑證,公司在法庭上就主張這不是欠款憑證。
而且這套跨境交易很複雜,普通員工既拿不到核心證據,也很難把整個邏輯講清楚,法院理解起來也有難度。我手裏的證據肯定比普通員工多,但最後怎麼認,還是要看法院或者監管。
鳳凰網《風暴眼》:據您了解,沒拿到錢的員工多嗎?
張帆:文章發了之後也有好幾個前同事私信我說也沒拿到錢。
鳳凰網《風暴眼》:360公司那邊有新的回應嗎?
張帆:當初和我對接的那位律師,又聯繫我的律師,想約見面再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