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攜程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實施壟斷行為被罰沒51.79億元,被要求全面整改
來源:三言財經
7月25日,市場監管總局依法對攜程集團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實施壟斷行為作出行政處罰,罰沒款合計51.79億元。

事實上,自我國平台經濟反壟斷監管啓動以來,市場監管總局已公示多起互聯網領域壟斷案件。

2021年4月,阿里巴巴因在國內網絡零售市場長期實施商家「二選一」壟斷行為,被處以182.28億元罰款。
當時懲罰結果一出全網震動,當時很多人才第一次知道,原來「二選一」是違法的。況且阿里當時的手段很直接:你在我這開店,就不能去京東、拼多多。不聽話?流量減半,活動別想上。
這也是是我國平台經濟領域第一起針對平台核心業務、認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二選一」)的頂級重罰案件。在此之前,互聯網反壟斷處罰多集中於併購未申報類小額罰單,尚未觸及平台核心商業模式。

同年10月,美團外賣推行商家「二選一」被查實,被罰34.42億元,外加退還商家獨家合作保證金12.89億元。
外賣行業的「二選一」藏得更是隱蔽,美團並沒有明令禁止,而是用佣金、保證金、排名算法來卡。要是兩邊都做,那就提高抽成,降低曝光。很多小餐飲老闆,被逼得只能在美團和餓了麼之間選一個。

還是2021年,騰訊音樂被罰50萬元,因囤積頭部唱片獨家版權,簽訂限制轉授權協議,抬高網易雲音樂採購成本,限制音樂市場公平競爭。最終勒令解除全部獨家版權協議,恢復版權市場正常流通。同樣這也是國內首例音樂版權壟斷案件。
阿里,美團,攜程三起被罰案件更像是一個逐層進化的故事
阿里案的處罰以182.28億元罰款為主,算是單一路徑;到美團就變成了「罰款34.42億+退還商家保證金12.89億」的組合拳;這次攜程更是首次三管齊下:罰款35.21億、沒收違法所得16.58億、退還商家儲備金1.22億。說白了就是監管開始算舊賬了,靠違規手段多賺的錢,最後全都得吐出來。
可能不少人覺得,幾十億上百億的罰款,對家大業大的互聯網巨頭來說就是九牛一毛。但真正戳中它們要害的從來不是罰金本身,而是罰單背後的整改要求:強制叫停「二選一」、廢除「全網最低價」這類硬性規則,等於直接拆掉了平台靠流量優勢搭起來的壟斷壁壘。
回望2021年至今這五年的平台經濟反壟斷監管,核心信號十分明確:靠流量霸權躺着賺錢的時代已經結束,技術越先進,越要守牢合規底線。對各大平台而言,迴歸服務本質、踏踏實實創造價值,纔是長久發展的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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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恒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