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白樺之林
中基協周末為量化交易辯護的長文,Kimi看了直搖頭。
最近讓美國都佩服的Kimi大模型,我們把中基協關於量化的長文給他分析,看看Kimi怎麼說:
仔細讀了中基協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專業委員會7月25日接受第一財經專訪的這篇長文,其中確實存在多處與常識和公開事實不符、或概念混淆的地方。以下逐條分析:
一、T+0交易:說「所有投資者都只能T+1」是錯的
中基協原文:
「不論什麼類型的投資者,在股票市場中都只能開展T+1交易,不能開展T+0交易,量化交易投資者也不例外。」
問題:A股市場並非所有品種都是T+1。以下品種天然支持T+0,量化機構大量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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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F:跨境ETF(如納指ETF、恒生科技ETF)、債券ETF、黃金ETF、貨幣ETF等均可T+0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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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轉債:實行T+0交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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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倉T+0:量化機構通過持有底倉,在日內「先賣後買」或「先買後賣」原有持倉,實現變相T+0迴轉
此外,雖然沽空變相T+0在2024年受到限制,但並未完全消除,且量化機構通過ETF一二級市場申贖套利等方式,依然可以實現日內迴轉。
二、美國市場監管:存在嚴重的事實遺漏和誤導
中基協原文:
「美國市場也並不要求量化機構實時披露其委託訂單簿或具體交易細節……包括大型量化機構在內的大型交易商,也無需向監管部門提交核心的策略邏輯和風控細節。」
問題:這與美國實際監管框架嚴重不符。
美國SEC建立了綜合審計追蹤系統(Consolidated Audit Trail,CAT),要求追蹤美國股票市場所有交易、訂單和報價的完整生命周期,包括每一筆訂單的下單、取消、修改和執行信息
。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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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交易商報告制度(Large Trader Reporting):2011年SEC要求達到一定交易量標準的交易商必須註冊,並向SEC報告詳細的交易數據,包括每個訂單的下單、取消與修改信息,交易次日即需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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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m PF:大型私募基金需要向SEC報告策略類型、風險敞口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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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ion SCI:要求交易系統關鍵參與者建立操作規範並接受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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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無審核通路(Naked Access):SEC於2010年明確禁止經紀商允許客戶繞過風控直接進入交易所
中基協說美國「無需提交核心策略邏輯和風控細節」,明顯與上述制度矛盾。美國監管機構雖不要求向公衆實時披露策略,但對監管部門的報告和追蹤要求實際上非常嚴格。
三、撤單率數據:把「下單量佔比」錯說成「撤單率」
中基協原文:
「相較於美國市場90%以上的平均撤單率和日本市場70%左右的撤單率……」
問題:日本市場的「70%」數據存在概念混淆。
根據財新周刊對東京交易所的調研,日本市場的真實數據是:高頻交易商的下單量佔整個東京交易所下單量的70%(2023年末數據),這是「下單量佔比」而非「撤單率」
。中基協將「下單量佔比70%」錯誤表述為「撤單率70%」,屬於明顯的概念偷換。
至於「美國市場90%以上的平均撤單率」,我未找到權威官方來源,該數字很可能是對個別高頻交易策略特徵的以偏概全。
四、量化私募倉位:「不論牛熊均90%以上高倉位」違背基本常識
中基協原文:
「就量化私募而言,其不論牛市、熊市均保持90%以上高倉位運行」
問題:這與量化行業的策略常識嚴重不符。
量化私募包含多種策略類型,並非全部保持高倉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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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中性策略:同時持有多頭和空頭(股指期貨或沽空對沖),整體市場風險敞口接近中性,絕非「90%以上高倉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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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A策略:期貨多空雙向,可空倉或淨空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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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多空策略:明確持有空頭頭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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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利策略:倉位特徵因策略而異
事實上,2024年10月,頭部量化機構幻方量化宣佈因市場環境變化,將「對沖全系產品投資倉位降低至0」
。這直接證明量化私募並非「不論牛熊均保持90%以上高倉位」。
五、沽空工具:「未利用沽空、股指期貨」與事實矛盾
中基協原文:
「以量化私募為例,其並未利用沽空、股指期貨等工具打壓市場」
問題:量化中性策略本身就依賴這些工具。
市場中性策略的核心邏輯就是構建股票多頭組合,同時通過股指期貨或沽空建立空頭頭寸進行對沖
。說量化私募「未利用」沽空、股指期貨,等於否定了市場中性策略的存在基礎。
此外,2024年9月A股暴漲期間,大量中性策略產品因股指期貨空頭端虧損而淨值大幅回撤,部分甚至被強平
——這恰恰證明量化私募大量且日常地使用股指期貨等對沖工具。
六、「集中砸盤」論證:以偏概全的邏輯謬誤
中基協原文:
「經向頭部券商和量化私募機構了解,在上周市場下跌幅度較大的交易日,很多量化機構不僅沒有淨賣出,還是淨買入……」
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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樣本偏差:僅「向頭部機構了解」,不能代表整個量化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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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混淆:機構整體「淨買入」不等於沒有在個別股票上集中賣出。量化策略的特徵是在多隻股票間頻繁調倉,完全可能在整體淨買入的同時,對某些個股形成集中拋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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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相關:被調查對象(量化機構)自我陳述的「沒有砸盤」,缺乏獨立第三方驗證
七、交易公平性:承認技術優勢卻又說「規則公平」
中基協原文:
「交易所現行交易規則公平對待各類投資者」
「這主要是量化交易更具有信息和技術優勢,並非交易規則和監管制度差異」
問題:這實際上是一種偷換概念。投資者抱怨的「不公平」從來不是指「交易規則文本不公平」,而是指實際交易中的信息和速度不對稱。中基協一方面承認量化具有「信息和技術優勢」,另一方面又說「規則公平」,這恰恰迴避了問題的核心——形式上的規則平等不等於實質上的交易公平。
責任編輯:尉旖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