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金融一線消息,據金融監管總局官網,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及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加快完善中國特色現代金融企業制度,推動金融高質量發展,金融監管總局、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監會、財政部近日聯合發布《關於健全金融機構治理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從加強黨的領導、改進股東治理、提升治理主體運行有效性、強化內部治理、加強和改進監管、構建良好金融生態等方面,提出9部分22條措施。
《實施意見》指出,提升監管有效性。嚴把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准入關口,提升其職業操守和專業素養。嚴防違法違規人員在金融行業內「帶病流動」。加大稽查檢查力度,嚴懲違法違規的金融機構、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金融從業人員,嚴懲違規佔用資金、違規孖展或擔保、違規轉移資產等行為,及時將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違法違規線索移送行業主管部門,對重大問題依法依規實行終身問責。推動國有金融機構健全以黨內監督為主導,出資人監督、審計監督、職工民主監督等貫通協調的監督體系。強化「對監管的監管」,完善和落實監督問責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