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門發文健全金融機構治理 推動金融高質量發展】金融監管總局、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監會、財政部7月31日聯合對外發布《關於健全金融機構治理的實施意見》,從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改進股東治理、提升治理主體運行有效性、強化內部治理、加強和改進監管、構建良好金融生態等方面,提出9部分22條措施。 實施意見明確提出,到2029年,基本形成權責邊界清晰、激勵約束相容、風險管理嚴格、運轉規範高效的金融機構治理機制,金融體系內在穩定性和抗風險能力明顯增強,金融服務高質量發展質效明顯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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