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A稱口服去氧腎上腺素效果不優於安慰劑後,已引發100起訴訟
上訴法院稱聯邦法律優先於大部分州法律主張
消費者律師稱訴訟遠未結束
Jonathan Stempel
路透紐約7月30日 - 周四,一家聯邦上訴法院恢復了全國性訴訟的部分內容。在此訴訟中,消費者指控寶潔公司(PG.N)等製藥商以及CVS(CVS.N)等零售商銷售了數十億美元無效的非處方通鼻劑。
該訴訟由約100起案件組成,起因是美國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 諮詢小組於2023年9月認定,口服去氧腎上腺素——這種成分存在於「維克斯·尼奎爾重度感冒與流感藥」和「阿德維爾鼻塞止痛藥」等產品中——其療效並不優於安慰劑。
位於曼哈頓的美國第二巡迴上訴法院由三名法官組成的合議庭表示,《聯邦食品、藥品和化妝品法》優先於消費者基於各州法律提出的大部分索賠,並指出被告遵守了FDA的標籤要求。
但法院恢復了針對標有「最高強度」字樣的減充血劑的索賠,因為各被告是自行添加了該表述。法院還恢復了針對通過聯邦新藥申請(NDA)流程獲批的品牌藥物的索賠,因為被告本可以更新標籤以反映最新的科學研究成果。
「對消費者原告依據州法尋求救濟的限制似乎有失公允,尤其是當FDA自身的機構審查已確認口服PE不具備通鼻功效,且20年來多項研究均對口服PE的療效提出質疑時,」巡迴法官丹尼·欽寫道 。「然而,問題的解決之道不應來自訴訟,而應由FDA來解決。」
訴訟「遠未結束」
周四的裁決還指出,消費者無權提起民事敲詐勒索訴訟,指控被告欺騙公衆和FDA。
代表消費者的律師喬納森·塞爾賓表示,他們對裁決的部分內容「顯然感到失望」,目前正在商討下一步行動。
「十多年來,這些製造商通過銷售含有減充血劑的產品賺取了數十億美元,而他們早就知道——在許多情況下是基於他們自己的研究——這種減充血劑在緩解鼻塞方面完全無效,」他說。「此案遠未結束。」
寶潔公司(Procter & Gamble)生產「維克斯·尼奎爾重度感冒 與流感藥」 (VicksNyQuil Severe Cold & Flu),而海萊昂公司(Haleon) HLN.L 生產「阿德維爾鼻塞與疼痛藥」(Advil Sinus Congestion & Pain)。其他部分被告包括拜耳公司(Bayer) BAYGn.DE、葛蘭素史克(GSK) GSK.L、肯維尤公司(Kenvue) KVUE.N、好市多(Costco) COST.O、塔吉特(Target) TGT.N、沃爾格林(Walgreens)和沃爾瑪(Walmart) WMT.O,以及CVS。
這些公司的律師尚未立即回應置評請求。
上訴法院將此案發回布魯克林的美國地區法官布萊恩·科根(Brian Cogan)審理,後者於2024年10月駁回了該訴訟。
2024年11月,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提議將 (link) 口服去氧腎上腺素從非處方口服感冒藥的成分中移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