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湖南省可再生能源學會)
7月31日,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於省電網第四監管周期輸配電價及有關事項的通知,居民生活、農業生產用電繼續執行現行目錄銷售電價政策。
詳情如下:

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省電網第四監管周期輸配電價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湘發改價調〔2026〕460號
各市州發展改革委,國網湖南省電力有限公司,各地方電網公司、增量配電網公司: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第四監管周期省級電網輸配電價、區域電網輸電價格及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價格〔2026〕1077號)等文件精神,現將我省電網第四監管周期輸配電價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省電網第四監管周期各電壓等級輸配電價水平詳見附件。
二、居民生活、農業生產用電繼續執行現行目錄銷售電價政策。
三、電網企業要按照相關要求,嚴格執行本通知覈定的輸配電價,對各電壓等級的資產、費用、收入、輸配售電量、負荷、用戶報裝容量、線損率、投資計劃完成進度等與輸配電價相關的基礎數據進行統計歸集,每年5月底前報我委(價調處)。
本通知自2026年8月1日起執行,現行政策相關規定與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規定為準。
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6年7月30日
來源: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