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銳評#【「共享兒女」養老服務雖好,但不能只有溫情沒有契約】近年來,不少年輕人以「共享兒女」身份,以個人接單方式,為老年人提供日常探望、陪診看病、跑腿代購等幫助。「兒女」是家庭倫理稱謂,承載着法定的權利與義務;「共享兒女」是服務關係,圍繞服務內容與報酬展開。雖不是養老機構,但服務協議的法律邏輯同樣適用。首先,要明確服務者的身份定位,簽訂明確的服務協議,服務內容、收費標準、責任劃分、糾紛處理機制,都應當白紙黑字寫清楚,清晰界定雙方權利與義務。其次,行業准入門檻和資格標準也應該跟上,避免「無規範、無資格、無保險」成為行業常態,加強規範才能確保這種新興業態實現健康長遠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