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婦女報)
轉自:中國婦女報
中國婦女報全媒體記者姚改改 發自杭州 7月31日,浙江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浙江省婦女權益保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共9章49條,將於今年9月1日起施行。
女性科技力量是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和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省域先行不可或缺的力量。《條例》深度聚焦女性科技人才發展,加大高層次女性人才培養激勵力度。如完善高層次女性人才培養激勵機制,在高層次人才發展計劃等項目申報、評獎中,可以對符合條件的婦女適當放寬年齡限制。推出孕哺期女性科技人才支持政策,對孕哺期女性科學技術人員可以延期一年驗收;鼓勵研究開發機構、高等學校、企業等對孕哺期女性科技人員延遲一年續聘考覈。
值得一提的是,當前,網絡服務領域侵害婦女人格權益的問題多發,《條例》明確網絡服務提供者和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提供者在預防和處置涉侵害婦女合法權益相關內容的職責。如電子商務、網絡文學、網絡遊戲、網絡音視頻、網絡直播、網絡社交等領域的網絡服務提供者應當加強對相關商品和內容的審核與管理。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提供者應當採取優化算法等措施,防止生成存在性別歧視或者貶損婦女人格尊嚴等侵害婦女權益的內容;發現存在性別歧視及其他侵犯婦女權益內容的,應當及時採取停止生成、停止傳輸、消除等處置措施,通過模型優化訓練等方式進行整改,並向網信等主管部門報告。
《條例》的另一大亮點是,深化家事「一類事」綜合服務,推進婦女權益保障數據共享和業務協同。加強婦女權益保障工作數智化建設,推動實現婦女權益保障公共數據共享和業務協同。一體貫通「12338」婦女權益保護服務熱線與「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將婚姻家庭矛盾糾紛預防化解納入基層社會治理體系,依託社會治理中心(綜治中心)推進家事糾紛化解一類事綜合服務。
同時,《條例》系統構建覆蓋女性全生命周期的權益保障體系,充分回應女性不同人生階段的特殊需求。比如,求學階段,學校特別是中小學校開展女學生生理衛生、心理健康和自我保護教育的具體要求;工作階段,保障婦女職場權益,明確招錄(聘)過程中涉及性別歧視的禁止性規定;出行方面,要配備滿足婦女需要的公共廁所廁位等公共設施和便於母嬰出行的無障礙設施;關注不同年齡階段女性的心理需求,加強為有需要的女性提供心理健康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