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事局依法收回4家航運公司DOC證書!

市場資訊
08/06

(來源:海運經紀)

近日,南京海事局深入推進航運公司船舶違規管理突出問題專項整治,緊扣壓實航運公司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這條主線,對轄區航運公司來了一次"全面體檢"。

針對部分企業存在的"重經營、輕安全""體系空轉、岸基失管"等頑疾,南京海事局果斷亮劍依法收回4家航運公司的《符合證明》(DOC證書)以雷霆手段壓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典型案例剖析

究竟哪些"致命傷"會導致證書不保?來看這幾起典型案例:

案例1

體系"癱瘓",證書直接收回!

某航運公司在年度審核中被查實,其安全管理體系已完全失效,存在多項重大"硬傷":

1

企業主要負責人隱患排查履職缺位

查閱公司安全風險隱患排查台賬,總經理僅2月份上船開展1次隱患排查,未落實公司體系文件《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及報備制度》(LY-XZA30)第四條「公司主要負責人每月至少1次帶隊開展風險隱患自查」的要求,高層安全履職流於形式。

2

船舶動態監控斷檔

公司岸基未落實航次全程跟蹤監督,對船舶動態及航行風險失去管控,違反公司體系文件《船舶航次安全風險評估管理須知》(LY-XZA27)關於岸基履行船舶航次風險管控的規定,船舶動態監控完全斷檔。

3

關鍵安全管理崗位空缺

公司機務主管離職後,未新聘專職機務管理人員,船舶機務維保與設備安全管控無人負責,違反《國內水路運輸輔助業管理規定》第六條關於配備足額專職海務、機務管理人員的法定要求。

處理結果:"安全管理體系"是能使公司人員有效執行公司安全和環境保護方針的結構化和文件化的體系。鑑於公司體系已喪失安全與防污染保障能力,南京海事局依法註銷公司安全管理體系符合證明。

案例2

關鍵崗位"缺崗",逾期不改就撤!

專項整治期間,南京海事通過「四不兩直」檢查發現,有2家公司沒有配置專職海務、機務管理人員,這是《國內水路運輸輔助業管理規定》明令禁止的。執法人員依據《航運公司安全管理體系發證管理規定》第四十六條,責令限期整改,結果期滿複查——依然故我!

處理結果:依法撤銷行政許可,收回符合證明。

案例3

主動求變,合規纔是硬道理!

轄區另一家公司,自覺岸基值班與體系運行存在實際困難,主動向海事部門求助。南京海事局"送法上門",指導其優化架構。最終,企業通過集團整合資源,主動申請註銷南京分公司符合證明,將船隊轉為集團統一管理,既解決了難題,又補齊了短板。

敲黑板:法規政策劃重點

1

《國內水路運輸輔助業管理規定》

船舶管理業務經營者應當配備足額的專職海務、機務管理人員,海務、機務管理人員應具備與其經營範圍相適應的資歷、業務知識和管理能力。

2

《航運公司安全管理體系發證管理規定》

第四十六條 對於已經依法取得符合證明和安全管理證書的公司或者船舶,審核發證機構發現其不再滿足ISM規則或者NSM規則要求以及海事行政許可相關條件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者整改後仍不滿足要求的,應當撤銷相應的行政許可。

第四十七條 審核中發現重大不符合規定情況的,審核發證機構應當收回符合證明或者安全管理證書,公司或者船舶拒不配合的,審核發證機構應當註銷符合證明或者安全管理證書。

航運公司安全管理提示

1

馬上自查

對照企業第一責任人履職、岸基值班、人員配置、航次評估四大核心模塊,建立問題清單,動態清零。

2

壓實責任

企業第一責任人履職別光盯着效益,要帶頭查隱患、投資金,安全才是最大的效益。

3

全程管控

嚴格落實法規要求,配齊岸基值班人員,完善船舶動態監控、氣象預警、航次評估,實現船舶開航—航行—抵港全流程受控。

結語

航運公司安全管理是水上交通安全的"牛鼻子"。南京海事局將持續深化專項整治,堅持"嚴監管、強普法、優服務"一體推進,對違規行為保持"零容忍"高壓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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