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視,近日,有報道稱中國內地稅務居民購買香港保險的收益被納入徵稅範圍,引發關注。就此,國家稅務總局相關負責人指出,按照我國個人所得稅法相關規定,中國稅收居民需就全球所得履行納稅義務,境外保險收益也屬於應納稅所得的範疇,這並非新政策,更不是專門針對香港保險市場,無需過度解讀。
該負責人介紹,居民個人從境外取得的包括保險收益在內的所得,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是國際通行做法,也是我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以來一直堅持的基本原則。稅務部門近年來一直在依照這一原則和相關規定,開展政策輔導和提示提醒工作。「境外所得包括多個應稅項目,徵稅並不專門針對保險行業。」該負責人進一步介紹,我國依法對居民境外所得徵稅是一視同仁的,無論境外保險收益還是其他投資收益,也無論所得來自哪個國家和地區,均需依法申報納稅。規範居民境外所得稅收管理,有利於防範跨國逃避稅,維護國家稅收權益,也有利於促進社會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