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鯨新聞8月6日訊,近日,河南證監局發布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劍指凱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決定書顯示,凱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連續 12 個月內累計訴訟仲裁金額 3.33 億元,達到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絕對值 10.73%,公司遲至 2026 年 6 月 29 日才進行補充披露,相關信息披露不及時。以上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謝軍作為公司董事長、陳鵬作為公司總經理、陳紅照作為公司董事會祕書對上述違規行為負主要責任。針對上述違法行為,河南證監局對公司及謝軍、陳鵬、陳紅照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