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鯨新聞8月12日訊,近日,湖南證監局發布行政處罰決定書,劍指熊貓金控股份有限公司(*ST熊貓)及相關責任人。決定書顯示,*ST熊貓存在以下情形:2023年4月4日,公司披露《關於逐步縮減小貸業務規模並加強小貸業務風險控制的公告》,稱全資子公司廣州小貸和西藏小貸擬與昆朋資產簽署《債權轉讓合同》,轉讓債權本金餘額及權益,交易金額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58.97%。經查,上述債權轉讓為虛假交易,*ST熊貓為債權轉讓提供資金,後續通過資金拆借掩蓋虛假交易,債權由國峻實業控股有限公司代持。以上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相關規定。徐金煥時任*ST熊貓董事長,李民時任*ST熊貓董事,羅春豔時任*ST熊貓董事會祕書,楊恒偉時任*ST熊貓董事、總經理,黃玉岸時任*ST熊貓財務總監,對以上行為負有責任。針對上述違法行為,湖南證監局對*ST熊貓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700萬元罰款;對徐金煥給予警告,並處以400萬元罰款;對李民給予警告,並處以200萬元罰款;對羅春豔給予警告,並處以150萬元罰款;對楊恒偉、黃玉岸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100萬元罰款。此外,對徐金煥採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李民採取3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