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區人民政府印發《關於調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調整自治區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後的最低工資標準於2026年10月1日起執行。
此次調整後,全日制用工的月最低工資標準三個檔次分別為2270元、2080元、1930元。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三個檔次分別為22.7元、20.8元、19.3元。


最低工資標準包含勞動者個人繳納的養老、失業、醫療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費用,不包含延長工作時間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通知要求,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依法加強對調整後最低工資標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用人單位違反最低工資規定的行為,要堅決進行糾正並依法予以處理。
來源:新疆人社微信公衆號
編輯:劉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