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揭陽發布
日前,廣東省人民政府印發通知,2026年9月1日起,全省月最低工資標準、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將迎來調整提高。
此次調整後全省分為三類標準,其中廣州、深圳執行一類標準,廣州市調整為2680元/月,深圳市調整為2700元/月,對應的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均為25.4元/小時;
二類標準調整為2300元/月,執行地區為珠海、佛山、東莞、中山,對應的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21.9元/小時;
三類標準調整為2040元/月,執行地區為汕頭、韶關、河源、梅州、惠州、汕尾、江門、陽江、湛江、茂名、肇慶、清遠、潮州、揭陽、雲浮,對應的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20.2元/小時。

按照原勞動保障部《最低工資規定》和《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規定,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不包括延長工作時間工資、高溫等各種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最低工資標準包括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兩種形式,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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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杜瑋淦
整理:「揭陽發布」政務微信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