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社/觀海新聞8月16日訊 最高人民檢察院日前發布了一批檢察公益訴訟服務保障美麗中國建設典型案例。這批案例旨在深入貫徹實施生態環境法典,落實《美麗中國建設「十五五」規劃》部署要求,指導各級檢察機關依法規範履職、高質效辦理公益訴訟案件,為厚植中國式現代化的綠色底色提供法治保障。
此次典型案例共8件,包括7件行政公益訴訟案件和1件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案例涉及大氣污染、水污染、固廢污染防治以及耕地、礦產、生物多樣性、海洋保護等。其中,平度市人民檢察院、高密市人民檢察院辦理的督促整治北膠萊河環境污染行政公益訴訟案入選。
平度市人民檢察院、高密市人民檢察院督促整治北膠萊河環境污染行政公益訴訟案
【基本案情】
北膠萊河流經青島、濰坊、煙台三市的平度、高密、昌邑、萊州四個縣級行政區域,全長100公里,流域面積3978.6平方公里,是膠東半島重要生態廊道和環渤海灣重要入海河流。2025年以來,北膠萊河有關國控斷面水質波動明顯,部分月份降至劣Ⅴ類,上中游部分河段總氮濃度偏高,部分點位氨氮等指標超出有關水質管控要求。其中,平度市崔家集鎮河段沿線部分養殖場存在糞污外溢、直接排入河道等問題;北膠萊河中游國控斷面北側存在違規設定攔河漁具、河道圍養等情形。高密市柳樹屋子村附近存在污水檢查井溢流問題,部分沿河企業未取得排水許可證,生產污水未經預處理排入城鎮排水管網;第三、第四污水處理廠處理能力不足導致出水不穩定,影響案涉河段水質。由於北膠萊河跨越多個行政區域,污染源類型較多,屬地之間、部門之間監管銜接不暢,聯合監管機制不健全,相關污染問題未得到有效解決,北膠萊河水生態環境受到損害。
【檢察機關履職過程】
2025年7月16日,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在開展衛星遙感篩查時發現北膠萊河部分河段存在水質異常線索,遂向青島市人民檢察院、濰坊市人民檢察院交辦。經初步調查,相關問題主要集中在平度市、高密市有關河段。平度市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平度市檢察院)、高密市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高密市檢察院)分別於2025年8月、10月立案。山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導青島、濰坊兩市兩級四院成立聯合辦案組,統籌開展調查取證、專業研判和監督履職工作。
平度市檢察院通過向生態環境部門調取數據平台監測數據、勘驗現場、無人機航拍、衛星遙感、委託檢測等方式,對北膠萊河崔家集鎮段及沿線污染源進行排查,查明有關養殖場糞污排放路徑、污染點位及河道內違法行為。高密市檢察院通過勘驗現場、覈查沿河管網和污水檢查井運行狀況、調取排水許可檔案及污水處理廠在線監測數據、運行日誌等方式,查明污水溢流成因、有關企業排水情況以及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狀況。
2025年10月24日,聯合辦案組召開會議,邀請流域治理專家和特邀檢察官助理就污染成因、監管職責和治理方案提供專業意見。根據污染源分佈和行政監管職責,聯合辦案組分別確定平度、高密兩地監督對象和整改重點,並依託「府檢聯動」和跨區域檢察協作機制,推動有關監管部門加強信息共享和執法協作。
2025年11月7日,平度市檢察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九條、《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第五條等規定,向轄區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制發檢察建議,督促其依法處置案涉養殖場污染問題,監督案涉養殖場立即整改、消除環境污染,並針對規模化養殖場污染問題開展專項執法,建立健全長效監管機制。同年11月10日,平度市檢察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2018年修訂)第五條第二款、《青島市河道管理條例》第四條第二款等規定,向轄區河道主管部門制發檢察建議,督促其對違規設定攔河漁具問題進行全面排查整治,保障河道行洪,維護水質安全。收到檢察建議後,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督促案涉養殖場清理外溢糞污,完善污染防治設施;並對北膠萊河沿線300餘家規模化養殖場開展拉網式排查,督促新建糞污防外溢設施117處。河道主管部門累計巡查河道25公里,清理違規設定的攔河漁具9處、河道內違規畜禽養殖點位3處。
2025年12月,高密市檢察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九條、第四十九條及《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第二十一條等規定,向轄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制發檢察建議,督促其規範排水許可管理,加強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的維護和升級改造。收到檢察建議後,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加快推進第四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建設,解決柳樹屋子村污水檢查井溢流問題;督促第三污水處理廠實施清淤、水解酸化池改造和設備檢修,提升污水處理能力;同時開展沿河排水戶專項排查,強化排水許可監管,督促10餘家重點大型企業辦理排水許可。
檢察機關在督促行政機關整改污染問題的基礎上,推動有關地區完善跨區域流域治理機制。平度、高密、昌邑三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成立聯合執法專班,制定北膠萊河流域聯合執法監督方案,檢查流域沿線企業及規模化養殖場140餘家,查處污染案件13起,處罰金額110餘萬元。平度、昌邑、萊州三地河道主管部門簽署水行政跨域聯合執法備忘錄,開展河道聯合清障行動,累計清理陷阱類漁具近40處、攔河漁具1500餘米。
2026年2月2日,平度市檢察院、高密市檢察院聯合組織召開北膠萊河生態環境治理整改效果公開聽證會,邀請專家、人大代表、群衆代表等參加。經查看現場、查閱水質檢測報告並聽取各方意見,確認檢察建議已經落實,案涉污染問題得到有效整治,污水處理設施和排水管網運行正常,排水許可納入常態化監管,有關河段總氮、氨氮等指標達到水質管控要求。山東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地表水水質狀況發布情況顯示,北膠萊河昌平路橋國控斷面水質持續穩定達到Ⅳ類。2026年2月5日,平度市檢察院、高密市檢察院依法終結案件。
【典型意義】
跨區域入海河流生態治理效果關係流域水環境與海洋生態安全。針對入海河流左右岸屬地分割、權責不清、監管薄弱等共性難題,檢察機關可以發揮上級院統籌指揮和一體化履職優勢,按照污染源分佈和行政監管職責,組織相關檢察機關分轄區立案、協同調查、精準監督,並運用檢察技術和專業力量提升調查質效。在督促解決具體污染問題的同時,推動相關地區完善信息共享、聯合執法和常態會商機制,促進流域治理由分段分散治理向上下游、左右岸協同治理轉變。(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戴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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