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數據安全風險評估辦法》實施有關事項答記者問】《網絡數據安全風險評估辦法》於2026年8月20日起施行,公安部有關負責人就其實施有關事項回答了記者提問。公安機關將建立全流程監管機制,掌握轄區內網絡數據處理者相關情況,建立並完善動態監管台賬。對發現存在較大安全風險、發生數據安全事件等情形的,依法督促網絡數據處理者委託通過認證的第三方評估機構開展風險評估。對未按規定開展風險評估的網絡數據處理者,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網絡數據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予以處理;第三方評估機構違反《網絡數據安全風險評估辦法》開展風險評估的,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