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inCatcher 消息,據 CryptoSlate 報道,巴基斯坦虛擬資產監管機構(PVARA)要求已在當地運營的加密貨幣交易所及相關服務商在 9 月 5 日前進入新的許可流程,否則必須停止相關業務。PVARA 已於 8 月 22 日開放虛擬資產服務商許可申請門戶並發布虛擬資產服務監管規則。
根據規定,已在巴基斯坦開展加密貨幣業務的服務商需提交「不反對證明」(NOC)申請,在申請審核期間,只要按時提交完整申請仍可繼續提供現有服務,未在 9 月 5 日前提交申請的企業則必須停止受監管範圍內的相關服務,繼續運營將被視為違規。PVARA 補充稱,該政策並非全面禁止加密貨幣,而是建立「合規或退出」的監管機制,適用於交易所、託管機構及其他面向巴基斯坦用戶提供虛擬資產服務的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