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公布13起典型案例

貴陽日報
08/21

近年來,貴州省市場監管部門持續開展「守護消費」鐵拳行動,嚴厲打擊產品質量不合格、虛假宣傳、價格違法、食品安全等人民群衆反映強烈、與群衆利益息息相關的違法行為,查辦了一批違法案件,維護了消費者合法權益,着力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為發揮警示教育作用,現選取部分案例予以公布。

01

案例一:黔東南州岑鞏縣市場監管局查處李萍僞造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備案憑證案

2026 年 3 月至 4 月,岑鞏縣市場監管局在藥店日常檢查中,先後發現龍田鎮濟民藥店、思州仁愛藥店、吉康堂藥業有限責任公司持有的《第二類醫療器械經營備案憑證》企業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與實際主體不符,三份僞造憑證經辦人均為李萍。經向備案機關覈驗,確認涉案備案憑證系僞造國家機關公文,當事人行為已涉嫌刑事犯罪。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一款相關規定,岑鞏縣市場監管局依據《行政處罰法》《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於2026年4月8日將該案移送岑鞏縣公安局依法處理。

02

案例二:習水縣市場監管局查處習水愛爾眼科醫院有限公司使用過期醫療器械及未明碼標價案

2025 年 11 月 24 日、12 月 1 日,習水縣市場監管局聯合多部門檢查,兩次查獲當事人多台超過使用期限的眼科診療器械,同時醫療手術項目未按規定公示價格。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分別違反《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四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第一款規定,構成使用過期醫療器械、醫療服務未明碼標價的違法行為。習水縣市場監管局依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八十六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四十二條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沒收過期的醫療器械,並處罰款的行政處罰。

03

案例三:黔南州貴定縣市場監管局查處貴定縣某水產品經營部使用不合格計量器具案

2025年10月27日,省計量測試院聯合貴定縣市場監管局開展衡器專項檢測,查獲當事人經營戶臨時啓用無檢定標識、計量數值嚴重失準的電子台秤用於水產品稱重結算,標準砝碼稱重誤差成倍超標,店內收款渠道單一無法區分流水,違法所得無法覈算,當事人無同類違法記錄。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規定,構成工作崗位使用不合格計量器具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第四十六條,結合初次違法、配合調查等從輕情節,處以小額罰款的行政處罰。

04

案例四:畢節市百里杜鵑市場監管分局查處貴州萬里燃氣有限公司普底二級配送站銷售未經CCC強制認證燃氣軟管案

2026年3月10日,百里杜鵑市場監管分局開展現場檢查,發現貴州萬里燃氣有限公司普底二級配送站銷售的燃氣金屬包覆軟管未標註CCC強制性產品認證標誌,當事人無法提供對應認證證書,涉案貨值400元,違法所得45.5元。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構成銷售未經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內產品的違法行為,百里杜鵑市場監管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第六十六條規定,依法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的行政處罰。

05

案例五:貴安新區市場監管局查處某公司貴陽分公司違規加收電費線損費案

2025 年 4 月 28 日,貴安新區市場監管局收到群衆舉報,反映該物業公司代收某校公租房電費時,在基礎電價外額外加收 6% 線損費。經查,2023 年 8 月至 2025 年 4 月期間,當事人累計違規收取住戶線損費16450.45 元,雖案發後逐月向住戶退費,但違法收費持續時長 21 個月,侵害群衆財產權益。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屬於在電費中違規加收其他費用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第六十六條規定,責令當事人返還全部違規收取費用,並處罰款的行政處罰。

06

案例六:貴陽市花溪區市場監管局查處貴陽蜜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虛構劃線價價格欺詐案

2025 年 10 月 27 日,花溪區市場監管局接到消費者舉報,當事人在抖音團購頁面為各房型標註高額虛構劃線價,該劃線價並非活動前七日實際成交價格,無法提供任何定價依據,以此製造大幅降價假象誘導下單。當事人檢查當日立即修改頁面違規標價,主動提交整改報告,無法覈算違法所得。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第四項、《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相關條款,構成利用虛假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交易違法行為。結合當事人情節輕微、主動整改、積極配合調查等減輕情節,依據《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七條規定,責令立即整改,並處罰款的行政處罰。

07

案例七:盤州市市場監管局查處貴州盤江煤電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醫院分解收費重複收費案

2026 年 1 月 19 日,盤州市市場監管局根據盤州市醫療保障局移交線索,對貴州盤江煤電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醫院進行檢查。經查,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期間,當事人存在分解收費項目、重複收費、擴大收費範圍等 24 項違規收費行為,涉及患者 114801 人次,多收取違規費用總金額 3594026.94 元,扣除已退還費用後,逾期未予清退違法所得 280501.36 元。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二條規定,構成分解、重複收費,逾期拒不退還多收價款的價格違法行為。盤州市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三十九條和《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十六條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沒收逾期未退還的違法所得。

08

案例八:貴陽市烏當區市場監管局查處貴州黔盛盾保安培訓中心有限公司使用霸王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案

2026 年 4 月 6 日,烏當區市場監管局接到群衆投訴,反映該保安培訓機構在培訓合同附件中設定「所交費用一律不予退還」條款,拒絕為退學學員退費。

經查,當事人自 2026 年 2 月起使用該免責格式條款與學員簽約,接舉報後主動退還投訴人學費,並刪除合同違規內容,系初次違法。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規定,構成利用格式條款免除自身退費責任、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違法行為。烏當區市場監管局結合當事人主動消除危害後果、初次違法等從輕情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09

案例九:貴陽市南明區市場監管局查處貴州聖霏美空間美庭體育文化發展有限公司設定不公平格式條款案

2025 年 4 月 15 日,南明區市場監管局收到消費者充值退費糾紛舉報,執法人員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會員合同載明「超過有效期一律不退費、會員單方解約全部費用不予退還」等不公平內容,變相限制消費者解除合同權利。當事人案發後及時整改並完成退費,無同類處罰記錄。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合同行政監督管理辦法》第八條第四項規定,構成利用格式條款排除、限制消費者合法權利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第五十條第一款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並處罰款的行政處罰。

10

案例十:貴陽市市場監管局查處貴州養天和福安康醫藥連鎖有限公司網購貨不對板侵害消費者權益案

2025 年 7 月 21 日,市局接到消費者投訴 【下載黑貓投訴客戶端】,當事人美團網店頁面宣傳銷售備案粉末式醫療器械給藥器,實際發貨為消字號抑菌爽身粉,線上展示商品與實物不符。當事人共銷售 7 盒涉案產品,貨值 133 元,違法所得 91 元,初次違法且積極配合整改。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第五條第十項規定,構成騙取消費者價款、不按約定提供商品違法行為。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六條第一款規定,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的行政處罰。

11

案例十一:黔南州獨山縣市場監管局查處貴州某醫療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第一分公司口腔種植不按約定提供耗材案

2026 年 1 月 23 日,獨山縣市場監管局接到消費者投訴,當事人為消費者開展種植牙手術時,未按照書面知情同意書約定品牌使用種植體,擅自更換其他品牌耗材,且未提前告知並取得消費者同意,因診療費用混同無法覈算違法所得。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第五條第十項規定,構成不按約定提供商品、侵害消費者知情權與選擇權違法行為。獨山縣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當事人改正並作出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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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十二:六盤水市鐘山區市場監管局查處貴州檢聯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有限公司出具虛假檢驗檢測結果案

2025 年 10 月 26 日,六盤水市鐘山區市場監管局收到貴州省特種設備檢驗檢測院問題告知單,反映六盤水希爾曼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電梯檢測記錄存在問題。經查,貴州檢聯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有限公司檢測電梯時,未按規範開展關鍵安全試驗,卻在報告標註 「無此項」,出具虛假檢驗檢測結果,檢測、審核、批准人員均負有直接責任。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構成出具虛假特種設備檢驗檢測報告的違法行為。六盤水市鐘山區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九十三條規定,對當事人處以罰款,對直接負責主管人員、審核人員、檢測人員分別給予罰款的行政處罰。

13

案例十三:安順市普定縣市場監管局查處貴州星博誠信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轉供電超標準收費案

2025 年 11 月 25 日,普定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貴州星博誠信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開展現場檢查。經查,2022 年 2 月 1 日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期間,當事人收取轉供電費用超出政府指導價浮動上限,民用合表電價未執行官方定價,違規上浮電價收費,案發後主動配合調查並清退多收費用。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二條規定,構成超出政府指導價浮動幅度制定價格的違法行為。普定縣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三十九條和《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九條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並處罰款的行政處罰。

編輯:吳藝舟

審核:吳亞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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