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陸運河船舶過閘試行收費標準發布

廣西衞視
08/22

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廣西壯族自治區交通運輸廳

關於明確平陸運河船舶過閘

收費有關事項的通知

平陸運河集團有限公司:

為推動我區船閘水運基礎設施建設,改善水路交通條件,規範船舶通行平陸運河船閘收費行為,促進我區水運事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廣西壯族自治區平陸運河保護與管理條例》《廣西壯族自治區船閘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就明確平陸運河船舶過閘收費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船舶過閘費按每閘次計收,通行平陸運河馬道船閘、企石船閘、青年船閘的各類船舶,統一按照船舶證書記載的總噸位計收船舶過閘費。

二、自通航之日起至2031年9月30日,船舶過閘費試行收費標準為1.0元/總噸·次。試行期滿後,將綜合考慮船閘運營狀況、投資總額、貸款償還周期及投資回收期限等因素,覈定平陸運河船舶過閘費正式收費標準。

三、鼓勵船閘運營單位實施自主差異化收費,支持船閘運營單位按照以試行收費標準為上限、差異化下浮的原則,根據季節、船型等因素,自主實施差異化收費,確定具體收費標準。

四、通行平陸運河馬道船閘、企石船閘、青年船閘的船舶,免收船舶過閘費的對象、範圍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五、平陸運河船舶過閘費收費主體為平陸運河集團有限公司所屬廣西平陸運河建設有限公司。

六、船舶過閘費屬於經營服務性收費,收費時使用稅務部門印製的稅務發票,收費主體應在收費場所顯著的位置將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服務內容進行公示,自覺接受發展改革、交通運輸、市場監管、稅務等部門以及社會的監督。收費單位要做好宣傳解釋工作,規範執收行為,提供優質服務,確保收費政策的順利實施。

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廣西壯族自治區交通運輸廳

2026年8月4日

(此件公開發布)       

《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廣西壯族自治區交通運輸廳

關於明確平陸運河船舶過閘

收費有關事項的通知》政策解讀

為明確平陸運河船舶過閘收費有關事項,保障船閘工程長效運維、安全高效通航,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聯合自治區交通運輸廳出台平陸運河船舶過閘收費相關政策,現將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出台背景

平陸運河是西部陸海新通道骨幹工程,對推動廣西及西南地區經濟發展具有戰略意義。運河配套建設3個梯級樞紐船閘,計劃近期建成通航。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平陸運河保護與管理條例》規定,船舶過閘收費標準由自治區發展改革委會同交通運輸廳依法依規制定,報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後公布實施。

二、總體制定原則

政策制定統籌兼顧船閘長期運維需要和航運企業承受能力,在保障運河穩定運行前提下合理把控通行成本,更好發揮江海聯運通道優勢。制定過程嚴格把握三項原則:

一是公平公正原則。堅持受益付費、公平負擔,統籌兼顧各類航運主體利益,維護航運市場公平有序競爭。

二是科學合理原則。以成本為基礎,綜合研判航運市場、貨運結構、企業承受能力,合理確定收費政策。

三是公開透明原則。嚴格履行法定定價程序,充分保障市場主體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做到依法合規。

三、政策制定過程

嚴格按照政府制定價格相關法規要求開展成本調查。在政策方案擬訂後,多渠道面向社會公衆、有關單位徵求意見,組織港航管理部門、航運企業座談研討,開展專家論證、召開價格聽證會,充分吸納各方合理意見建議,按程序報自治區人民政府審定後出台本次收費政策,定價決策依法依規、規範完整、公開透明。

四、主要政策內容

政策主要明確計費方式、試行收費期限、收費執行主體和通行減免規則。收費以船舶登記總噸作為統一計費依據,該參數為船舶法定登記指標,計費覈驗簡便、規則公平。同時明確試行階段的管理安排,試行期滿後再結合運營收支、還貸等實際情況重新覈定正式收費政策。

五、貫徹落實措施

一是實行差異化優惠機制,允許運營單位在政策框架內結合季節、船型等因素實施適度優惠,培育航運市場。二是強化收費公開和監督管理,收費主體做好收費公示、政策宣傳解釋,規範收費行為,保障政策平穩落地實施。

來 源 |   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廣西壯族自治區交通運輸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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