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長安街知事

20歲的小池是一家網上超市的配送騎手,上崗不到半個月,他就在配送時出車禍被撞傷。想要維權的小池陷入尷尬境地——自己每天穿着工服打卡配送,遲到曠工還要受處罰,但卻和另一家配送商籤協議,領取工資報酬,誰纔是他真正的「東家」?
網上超市將配送業務外包給配送商,不認可是小池的用人單位;配送商拿出與小池籤的兼職協議,也不認可存在勞動關係,小池只好將雙方都告上法院。最終,法院判決確認配送商與小池存在勞動關係,而作為小池配送勞動的最終利益享有者,網上超市並非用人單位。

小池的遭遇是目前即時配送行業用工現狀的一個縮影。近日,北京致誠農民工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發布了一份《即時配送平台用工與勞動關係認定五年追蹤(2021-2026)報告》的研究成果,通過梳理涉騎手勞動爭議的公開裁判文書發現,法院確認相關主體與騎手構成勞動關係的比例超過六成,但用人單位基本是代理商和配送商,平台企業置身於勞動關係之外,用工風險被一層層向外推移。
平台企業置身於勞動關係之外
這份研究報告以5年來642份涉及騎手勞動爭議的公開裁判文書為調研樣本,覆蓋全國31個省級行政區。在其中360件涉及確認勞動關係爭議的案例中,227件確認勞動關係成立。但是,相關案件中認定用人單位為實際配送商、城市代理商等的佔比約96%。與此形成鮮明反差的是,沒有一件認定頭部級別的平台企業為用人單位。

北京致誠農民工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副主任羅儀涵遺憾地表示,雖然確認配送員與相關主體存在勞動關係的比例超過六成,但侷限性也很突出,被確認的用人單位仍停留在用工鏈條最末端的配送商和代理商。
「這些單位賠付能力有限,勞動者即便勝訴,也難以獲得有效救濟。但在騎手的勞動中獲益最多、實際支配力最強的主體,卻置身於勞動關係之外。」
配送員維權到底該告誰?
目前,即時配送平台中自營模式佔比逐漸降低,外包成絕對主力,肯德基、麥當勞、瑞幸、山姆等全國性大品牌方,在一定程度上通過順豐同城等即時配送平台將騎手實質上綁定到了末端門店……報告以全國性大品牌方的配送鏈條舉例說明即時配送行業的用工現狀。
大品牌方掌握訂單來源、門店出餐場景與服務標準制定,但一般不直接僱用騎手;即時配送平台負責流量入口、派單、定價、時限與考覈;城市代理商按區域承包配送業務,自行招人、培訓並設立站點;配送商及再分包商負責與騎手簽約、發薪、投保;站點負責人承擔排班、請假、調度、晨會與申訴處理等日常管理。掌握訂單、標準與調度權的主體不與騎手簽約,與騎手簽約的主體不實施日常管理。
羅儀涵 資料圖「指揮、監督、懲戒、付薪等多項用人單位功能,分別被配置給平台、站點與簽約主體等多方,任何單一主體都只實施了其中一部分。」羅儀涵介紹說,很多時候,騎手雖然穿着工服,卻難以分辨誰纔是自己的實際用人單位。面對多個用工主體,想要維權的騎手一旦選擇錯了對象告錯了人,就必然揹負上更沉重的程序負擔,承擔敗訴後果。
公益機構建議:
認定共同勞動關係避免轉移責任
認定勞動關係的核心標準是存在支配性勞動管理,比如騎手是否需要遵守有關工作規則、算法規則、勞動紀律,接受統一的排班、調度甚至獎懲等,最終具有「人格、經濟、組織」三方面的從屬性。
佟麗華 資料圖北京致誠農民工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主任佟麗華說,在即時配送行業,很多衆包騎手並不依從單一品牌方或平台。但也有相當一部分騎手,與品牌方或平台深度綁定,長期給一家品牌方或平台固定提供配送服務,接受派單、排班、獎懲等,已經事實上存在支配性勞動管理,應該認定雙方構成事實勞動關係。
認定勞動關係是工傷、社會保險、最低工資、解僱保護、工時與休息等一切勞動權利的總閘門,確定不了勞動關係,相應的勞動保障就會落空。
「我們認為,當兩個以上主體共同對一名勞動者實施支配性勞動管理、共同組織勞動並共同獲益時,就應該認定勞動者與該多方主體構成一個共同勞動關係,多方主體對外承擔連帶責任。」佟麗華說,凡是符合勞動關係成立條件的,就應該建立勞動關係。「我們並不是要把那些靈活自由的衆包配送員都拉入勞動關係之中,而是讓那些應該建立勞動關係的配送員不被排除在外。共同勞動關係的建立將會提高法律程序的可及性、平台相關證據的可見性、實際受害救濟的可得性,這樣就可以避免用工主體通過各種系統設計層層外推用工風險,規避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