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化新網)
中化新網訊 日前,為加強寧夏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管理,提升天然氣管道運輸效率,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寧夏發展改革委發布《寧夏回族自治區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管理辦法》,並將於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辦法》立足寧夏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管理現狀,確定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實施政府定價為主、過渡期政府指導價為輔的管理模式,為市場提供充分的自我調整和適應空間。其中,過渡期內價格管理執行政府指導價,以標杆價格為基準,上下浮動不超過20%,具體價格由供需雙方在浮動幅度內協商確定;過渡期滿後實行政府定價,執行全區統一價格。定價方法沿用「准許成本+合理收益」框架,對準許收益率浮動化,錨定國家10年期國債收益率加4個百分點,以市場化利率替代固定回報率,使管輸收益隨宏觀經濟成本動態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