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瑛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隴原大地寶貴的文化財富,也是我省培育特色產業、壯大縣域經濟、賦能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資源稟賦。《甘肅省知識產權促進和保護條例》明確提出,要加強對老字號、傳統技藝、傳統中醫藥、非物質文化遺產和民間文學藝術作品等領域的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築牢非遺知識產權保護屏障不僅是為了靜態守護文化遺產,更是要以制度保障推動文化資源活化利用,培育隴原非遺發展新動能,為文化強省建設注入特色產業力量。
甘肅是非遺資源大省,一大批傳統技藝紮根城鄉,發展成為帶動群衆就近就業增收的「指尖經濟」。例如國家地理標誌產品「慶陽香包」,探索形成了「龍頭企業+非遺工坊+農戶」的發展模式,產品遠銷二十多個國家和地區。洮硯製作技藝、環縣道情皮影、臨夏磚雕等非遺項目,依託非遺工坊建設、節會展銷、電商直播不斷拓展市場空間,在豐富文旅產品供給、助力強縣域行動中發揮着重要作用。實踐證明,只有把資源保護與市場開發有機結合,非遺資源才能從陳列的文化符號轉變為賦能發展的有效載體。以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賦能非遺發展,要堅持保護優先、活化利用,統籌文化傳承守正與產業創新發展,推動非遺由靜態保護向活態傳承、向產業化發展躍升,真正把文化資源變成發展優勢。
要夯實法治保障基礎,構建非遺知識產權協同保護格局。以落實《甘肅省知識產權促進和保護條例》為抓手,健全文旅、市場監管、司法等多部門協同保護機制,完善知識產權全鏈條保護體系。針對市場化程度較高的非遺項目,強化電商平台、展會活動、對外經貿環節侵權風險防控;設立知識產權駐點服務,對仿冒地理標誌、盜用非遺代表性傳承人原創成果等行為依法處置,維護非遺代表性傳承人和經營主體合法權益;面向非遺代表性傳承人、非遺工坊等常態化開展知識產權普法宣講,引導從業者提升知識產權保護意識。
用好知識產權工具,推動文化資源存量轉化為產業經濟增量。堅持盤活存量、培育增量,充分發揮商標、版權、地理標誌等制度工具作用,引導非遺經營主體做好原創設計版權登記,培育壯大區域公共品牌。建立非遺資源庫,充分進行評估論證,對具備產業基礎的傳統技藝,持續推進商標、地理標誌培育申報,規範集體商標、證明商標使用管理。推動數字經濟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開發數字文創產品、IP衍生品、沉浸式體驗消費場景,拓展非遺線上線下消費空間。支持龍頭企業發揮帶動作用,整合分散作坊與非遺代表性傳承人,統一產品標準、統一品牌運營、統一市場推廣,延伸產業鏈條,帶動群衆穩定就業增收。
聚力經營主體培育,補齊產業創新和人才支撐短板。要把非遺文創、傳統技藝類經營主體納入全省特色產業扶持範圍,在項目申報、創業孵化、金融服務等方面給予傾斜,扶持一批兼具文化底色和市場競爭力的經營主體。破解複合型人才短缺難題,一方面做好老一代非遺代表性傳承人技藝成果保護留存,另一方面加大引進培育力度,支持高等院校、文創企業共建研培實踐平台,定向培養懂技藝、知產權、善運營的青年人才隊伍,破解「重技藝、輕運營」的現實困境。支持優秀非遺特色產業經營主體參與各類對外經貿文化交流活動,推動更多隴原非遺產品走向省外、海外市場。
錨定高質量發展方向,推動非遺發展融入全省現代化產業體系。培育隴原非遺發展新動能,不是簡單的商業化開發,而是我省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產力的具體實踐,是構建體現甘肅特色現代化產業體系的有機組成部分。緊扣文化強省、強縣域行動部署,依託非遺工坊建設賦能鄉村特色經濟。堅決摒棄過度商業化、簡單複製化的粗放開發模式,堅持質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長相統一,守住非遺內核,挖掘經濟社會效益,實現保護與開發雙向共贏。
作者單位:蘭州文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