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中指研究院表示,工商業用地續期政策逐步完善,為商改租項目延長運營期限、拓展資產退出方式創造了條件。短期內,項目落地仍取決於區位條件、改造成本、租賃需求以及續期和退出安排,行業發展更可能以優質項目的個案落地為主。隨着後續項目推進,相關政策在土地續期、改造運營和資產證券化之間的銜接效果將進一步顯現,市場也有望逐步形成可複製的實踐經驗。
中指研究院指出,近年來,部分重點城市商辦、產業園等存量非居住物業面臨去化緩慢、出租率下降或租金承壓等問題。與此同時,一些位於交通便利、產業人口集聚區、周邊配套較完善區域的存量物業,仍具備改造和運營價值。對這類資產而言,改造為租賃住房既有助於提升低效物業的使用效率,也可以補充重點區域的租賃住房供給。
經過多年實踐,商改租在建築功能轉換、項目改造和保租房認定等方面已積累一定經驗,但土地使用年限仍是影響項目長期運營和資本化退出的重要因素。部分存量商辦土地剩餘年限較短,項目即使完成改造,也可能面臨經營期限不足、資產估值受限以及難以匹配公募REITs存續期等問題。
因此,工商業用地續期政策的價值,不僅在於延長土地使用期限,更在於為商改租項目補足長期運營和資本退出所需的期限條件。2026年以來,上海、廣州等城市相繼推進工商業用地續期制度建設,但不同城市解決問題的方式並不相同,商改租能否由個案走向規模化,仍取決於土地、改造、運營和金融退出等條件能否同時成立。
01.工商業用地續期與建築功能轉換,為商改租提供製度條件
2026年,中央層面針對存量盤活、用地續期的制度安排進一步細化。
3月,《「十五五」規劃綱要》提出「完善工商業用地使用權續期法律法規,依法穩妥推進續期工作」,並就盤活低效用地和閒置房產、推進土地用途依法合理轉換作出部署。
5月,《城市更新「十五五」規劃》進一步提出,依法穩妥推進工商業用地使用權續期,完善地價計收規則。並強調將推動土地用途和建築功能依法合理轉換。
兩份文件分別從存量資產盤活、土地用途轉換、工商業用地續期和地價計收等方面提出工作要求,為地方進一步完善相關政策提供了方向。
表:「十五五」綱領性文件中工商業續期管理相關內容

資料來源:中指研究院綜合整理
一線城市商辦與產業園區等非居存量物業規模較大,部分閒置項目在區位、交通、配套和建築條件等方面具備改造利用價值;同時,一線城市人口和產業集聚度較高,租賃住房需求較為穩定,為「非居改租」提供了較好的市場基礎。近年來,各地陸續探索非居住建築功能轉換和租賃住房改造,但受土地管理制度、產業結構和城市更新進度等因素影響,政策工具和改革重點有所不同。
上海政策組合與商改租項目的完整生命周期銜接最為緊密:商務樓宇功能兼容政策主要解決項目改造階段的合規問題,工商業用地續期政策則為項目長期運營及REITs退出提供期限支持。
2024年6月發布《上海市推進商務樓宇更新提升的行動方案(2024-2027)》,提出三年推進40-50個商務樓宇更新改造項目。
2025年7月出台《關於推進上海商務樓宇更新提升的實施意見》,允許存量低效商務樓宇在保持主體、產證性質、主體結構不變的前提下,最長15年內可兼容租賃住房等功能。
2026年7月印發《上海市工商業項目土地使用權續期工作指導意見(試行)》,適用範圍覆蓋全品類非居住用地,確立「以續期為常態、不續期為例外、應續盡續」原則,並為擬申報REITs的項目開設綠色通道:續期年限可根據項目實際情況確定,續期土地價格不得低於基準地價的70%。
廣州政策聚焦工商業用地續期全流程細則。2026年4月,廣州規自局印發《關於進一步推動工商業用地市場化配置改革的指導意見》,配套《廣州市工商業用地使用權續期管理試點方案》,對申請主體、辦理流程、續期年限、出讓金計收作出完整細化的規則。目前,廣州國際輕紡城土地使用權續期已落地。
深圳目前主要通過功能轉換盤活非居住建築。2026年3月,深圳市規自局、住建局印發《深圳市既有非居住建築物功能轉換實施辦法》,允許商業、辦公、廠房、研發用房、倉庫等非居住建築,可以在不改動原土地性質、土地年限、用地主體及已批規劃許可文件的前提下,改變建築物功能;功能轉換項目有效期5年,納入正面清單的項目在5年過渡期內免補繳地價,期滿可申請續期,最長續期10年。
北京目前更多通過城市更新激勵支持存量改造,工商業用地續期仍處於政策探索階段。2026年1月,《北京市城市更新政策激勵工具箱(1.0版)》明確非居改建保租房可申請市級建築規模指標支持,符合要求項目增加結構層高在2.4米以下的不計算建築面積。同時提出「積極開展存量工商業土地使用權續期試點」,後續將研究制定工商業土地續期管理政策。
表:上海、廣州工商業用地使用權續期政策核心要點對比

資料來源:中指研究院綜合整理
02.上海地產江月路項目提供商改租資產證券化樣本,續期政策效果仍待後續項目驗證
工商業用地續期和非居住建築功能轉換等政策,為商改租項目的長期運營和資產退出提供了新的制度條件。不過,相關續期政策出台時間尚短,目前尚無新增項目按照新政策完成「土地續期—功能改造—租賃運營—資產證券化」的完整流程。
下文所述的江月路項目,是商改租資產證券化的典型案例,但其改造和REITs發行均早於2026年續期政策,且項目發行REITs時土地剩餘年限較長,與當前部分存量商辦項目剩餘年限較短的情況存在差異。
典型案例:上海地產江月路項目
(1)項目基本情況
江月路項目由三棟樓組成,位於上海市閔行區浦錦街道南江洲路55號、91號、125號。項目所屬的浦江世博家園是2010年上海世博會動遷居民的安置社區,項目原規劃為社區辦公配套,土地性質為配套商品房,建築功能為辦公,建築面積約57560平方米,於2015年竣工。
項目產權單位為上海地產集團旗下投資公司,運營單位為上海地產集團旗下城方公司,權屬清晰。
項目建成後三年,因周邊辦公市場環境變化及成本因素,長期處於空置狀態,改造意願強烈。
項目距離地鐵8號線江月路站較近,且擁有完善的中小學、商業等配套設施,且緊鄰漕河涇開發區浦江高科技園區,租賃需求較為旺盛。
(2)項目改造
申請改造:2017年,上海市發布《關於本市商業辦公清理整頓項目轉型的規劃土地指導意見(試行)》,鼓勵清理整頓名單內的商辦項目轉型為租賃住房。地產投資公司經綜合評估後申請將項目轉型為租賃住房,並於2018年獲得閔行區政府批覆同意。
土地合同變更:2018年,閔行區規劃和土地管理局與項目方簽訂補充出讓土地合同,明確建築性質由辦公樓轉為租賃住房。
改造費用:在項目改造升級中,地產投資公司投入基礎設施改造約1800萬元,城方公司投入裝修改造費用約1.1億元,合計改造投資約1.3億元。
產權證變更:2021年,項目在閔行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完成產權證變更,建築物性質更新為租賃住房。
項目納保:2022年9月,閔行區保障性租賃住房領導小組出具認定書,正式確認項目為保障性租賃住房。
(3)項目運營
2019年5月,裝修改造完成並作為租賃住房投入運營。項目1-2層為商業配套,面積4825平方米;3-20層為租賃住房,面積52734平方米,主力戶型面積28-58平方米,約1080套。
2020-2022年,項目年營業收入分別為4452萬元、5332萬元和4751萬元;2022年受疫情影響出現階段性下滑,目前年均營業收入保持在5000萬元以上,出租率約94%。
項目原需運營約20年方可收回成本,改造為租賃住房後資金回收周期縮短約10年。
(4)REITs發行
2025年3月21日,匯添富上海地產租賃住房REIT獲中國證監會批覆,基金合同生效;3月31日REITs正式發行上市。
該基金存續期65年,共募集資金13.62億元;公衆認購倍數達494倍,市場關注度較高。
江月路項目資產評估值8.75億元。
資料來源:閔行建委,中指研究院綜合整理
江月路項目雖然具有國資平台背景、土地剩餘年限較長等有利條件,但其從存量商辦改造為租賃住房、完成保租房認定並實現公募REITs退出的過程,仍為同類項目提供了較完整的實踐樣本。項目經驗表明,商改租項目能否實現資產證券化,除改造手續合規外,還取決於產權關係、區位和租賃需求、改造成本、運營表現以及土地剩餘年限等多項條件。對於土地剩餘年限較短的項目,未來能否通過續期政策補足長期運營和資本退出所需期限,仍需結合後續項目進一步驗證。
此外,在退出方式上,公募REITs並非商改租項目的唯一選擇。2026年6月,中金—博鄰長租公寓持有型不動產資產支持專項計劃發行,底層資產為由寫字樓、商辦類綜合體改造形成的服務式公寓,體現了機構間REITs在市場化租賃住房領域的應用可能。與保租房公募REITs相比,機構間REITs底層項目在租金定價、客群選擇和運營方式上具有更大自主性,更適合區位較好、運營能力較強、希望保持市場化租金水平的項目。但其投資者範圍、產品流動性和孖展成本與公募REITs存在差異,資產能否獲得合理定價仍取決於項目現金流穩定性和市場認可度。
03.政策條件逐步完善,商改租仍需建立項目化投資判斷框架
工商業用地續期政策的完善,為商改租項目延長運營期限、改善資產退出條件提供了新的可能,但政策並不能替代項目本身的經濟測算。對於企業而言,項目是否具備投資價值,仍需圍繞改造條件、土地期限、租賃需求、運營收益和退出方式進行綜合判斷。
第一,優先篩選具備改造基礎和租賃需求的存量資產。項目應重點關注交通可達性、周邊產業和人口導入、生活配套以及建築結構等條件。臨近軌道交通站點、產業園區或就業集中區域,且建築層高、消防、採光、用電、給排水等條件適合改造的商辦和產業園區,更有可能形成穩定的租賃需求,改造成本也相對較低。除區位條件外,還需提前核查項目產權關係、抵押查封、規劃用途及歷史手續,避免因權屬或合規問題增加改造難度。
第二,將土地續期作為項目投資測算的前置條件。土地剩餘年限直接影響項目可持續運營時間、資產估值和資本化退出。企業在項目改造前,應明確土地性質、剩餘年限、續期適用條件、續期年限及地價計收方式,並結合城市政策判斷續期可行性。上海已針對擬發行REITs項目提出續期年限可據實確定,廣州進一步細化了續期流程和地價規則。不同政策路徑對應的項目條件和成本約束不同,不能將續期可能性直接等同於續期結果。
第三,結合改造成本和經營收入測算項目的長期收益。商改租項目的收益測算不能只看改造後的租金水平,還應考慮改造投資成本、改造周期、運營管理費用、出租率、租金管控要求以及配套商業收入等因素。對於擬納入保租房體系的項目,還需考慮租金標準和運營要求對收益水平的影響。只有在改造投入、運營現金流和資金回收周期基本匹配的情況下,項目才具備進一步推進的基礎。
第四,根據項目屬性選擇合適的退出方式。符合保租房認定要求、運營現金流穩定、土地期限能夠滿足長期持有要求的項目,可重點關注保租房公募REITs。對於區位較好、產品市場化程度較高、希望保留租金自主定價權的項目,可研究機構間REITs等退出方式。機構間REITs在投資者範圍、產品流動性和孖展成本等方面與公募REITs存在差異,項目能否實現合理定價,更多取決於資產質量、運營表現和現金流穩定性。
總體來看,工商業用地續期政策改善了商改租項目的長期預期,但項目規模化落地仍取決於多項條件能否同時成立。未來企業應從「能否改、能否續、能否租、能否退出」四個方面建立項目篩選和投資決策機制,對不同城市、不同物業類型分別測算,優先推進政策條件明確、改造成本可控、租賃需求穩定且退出路徑清晰的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