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量「00後」小區陸續老化,不少小區維修基金賬上沒錢,還有業主集體放棄數百萬撥款…專家支招社區運維:事前約定責任和錢

解放日報
09/03

小區建成20多年後,會發生什麼?

今夏,

「解放日報·夏令行動」記者

走訪上海多個小區發現,

隨着小區設施陸續老化,

「怎麼養」成為了不少老舊小區的難題:

寶山區住友寶蓮花園的景觀水池乾涸發臭,居民想重新啓用,高昂的費用卻令管理方望而卻步;虹口區廣紀路景明花園沿街商鋪天花板滲漏,晴天也滴水,想維修錢卻不夠;不少老舊小區因早年集中改造留下的外立面設施正集中進入老化期,高空墜落隱患凸顯,維保卻成了「燙手山芋」......

在上海,大量2000年前後建成的小區房齡已超25年,城市建設留下的存量設施,正陸續迎來自己的「中年危機」。「建得起」如何「養得好」,正在成為社區治理的新考題。

小區「錢袋子」怎麼活起來?

今年7月,記者來到住友寶蓮花苑和金匯麗舍小區時,景觀水池都已停擺數年;同一時間,虹口區景明花園外的商鋪滲漏問題,也拖了大半年。諸多不便影響着居民生活,而管理方並非不清楚問題所在,一拖再拖的理由很簡單:錢不夠。

小區設施運維依賴着維修基金,賬上沒錢、又續不上錢,管養就陷入僵局。而「錢不夠」的背後,有兩個堵點相互交織。

一是公共收益管不好。公共收益本是維修基金的重要補充,是錢袋子的「活水」。停車費、廣告費、快遞櫃場地費、充電樁營收......在上海,大多數小區並非沒有收入,但在不少小區,這筆錢長期是本「糊塗賬」。

記者曾經走訪過一些小區。例如,浦東新區的品臻國際三銘公寓交付16年來,公共收益從未公示,物業一直宣稱「零收益」;楊浦區公交新村的收益公示也不清不楚,上半年為0,下半年突然進賬千元。究其原因,前者十餘年沒有業委會,後者業委會成員老齡化、缺乏專業能力。

可見,小區自治力量的長期缺位,讓本應明明白白的小區賬目變得「面容模糊」。即便國家層面有《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市級層面有《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上海市住宅小區公共收益管理辦法》,但小區自治力量薄弱、業委會履職乏力,終究難以實現常態化管理。公共收益的問題,表面是「賬不清」,實質是「無人管」。

二是維修基金續籌機制薄弱。如果說公共收益是「活水」,那麼維修基金的續籌,就是錢袋子的「底盤」。一旦維修基金續籌困難,「活水」再多也託不起大額修繕的支出。

「維修基金的首期歸集因為要綁定產證,基本能做到應收盡收,可賬戶資金用盡後再續籌,相關機制卻十分薄弱。」 今年7月,來自華東政法大學刑事法學院的社會實踐團隊開展了一項社會調研,直指維修基金續籌難的癥結。團隊負責人熊恩覽經過調研後發現,根據當前法律規定,維修基金的續籌工作完全由業委會承擔,可一旦業委會癱瘓、陷入換屆僵局或怠於履職,續籌程序便根本無從啓動

如何從制度層面為維修基金的續籌補上「剛性」約束?調研團隊提出了幾條頗具針對性的建議:細化居委會代行業委會追繳職責的適用條件,當業委會癱瘓或怠於履職時,由街鎮督促、居委會經業主大會委託後代行追繳;以建造成本指數(建材、人工、居住CPI加權)為依據,每3至5年評估調整維修基金首期歸集成本價,實現歸集額度與維修成本同步聯動、合理增長;還可以考慮在存量房網籤合同中增設維修資金補足的格式化約定,餘額不足首期30%時,由買賣雙方在網籤時點一併結算,把補足責任前移至房屋交易環節,避免後續問題的產生。

改造「後半篇」怎麼跟上來?

當下,上海老舊小區硬件更新已卓有成效,但記者關注到,一些由政府主導的惠民工程卻陷入了尷尬,統一改造的設施步入老化期後,誰來管、錢誰出,維保責任總是多方扯不清。

問題的癥結並不在於政府「該不該做」,而是在改造開始前,往往缺少一個關鍵動作:把「後半篇」說清楚。

在這些老舊小區的外立面改造開始前,質保期滿後維保主體是誰、費用從哪來,這些問題都沒有被寫入改造方案。因此,當這些統一安裝的空調外機罩、雨棚、晾衣架超出質保期後,居民們會覺得「這是政府統一弄的,不是我要求的」,甚至有些改造在開始前都未充分徵求過居民們的意見,只下發了一紙通知就開始施工。而到了管理部門這裏,卻認為「誰使用,誰出錢」,權責關係一模糊,最後只能是誰也不管。

記者在走訪中發現一個值得玩味的對比:長寧區有小區業主因不滿意改造方案,經過充分討論,寧可集體放棄已審批的數百萬外立面改造資金,等待自行續籌維修資金後再改造;而在普陀區,也有小區通過了細節公示不充分的方案,最終在施工期間叫停了項目。

可見,前期參與越充分、權責約定越明確,即便不接受改造也不會有爭議;反之,倉促上馬的工程,矛盾就可能會在後期顯現。

更深一層看,「後半篇」跟不上,本質是改造還停留在「建設思維」:只算投入賬,不算運維賬。有基層幹部坦言,有的小區物業費僅0.8元一平方米,改造時卻按高標準做了綠化和景觀,半年後就荒了,「花了大價錢,做了一個註定養不起的東西」。

出路其實很清晰:變「事後扯皮」為「事前約定」,把責任和錢的安排,在動工前就說在明處。

有長期關注社區治理的專家建議,不妨借鑑動遷徵收的成熟經驗,把「要不要、怎麼改、改完誰來養」事前與居民充分協商,逐戶書面固化。沿着這一思路,改造啓動前也可進行 「兩輪徵詢」:第一輪定意願,第二輪細化到設施選型、質保期限、維保費用分攤,由居委會、業委會、物業和設計單位共同參與比選,確認後簽訂權責確認書。改造項目立項時,也應同步測算未來所需的運維費用,明確資金來源並寫入協議,對於安全風險較高的設施,也應當適當延長質保期,或預留一定比例工程款作為運維保證金。

各方治理力量怎麼聚起來?

錢的問題解決了,責任邊界釐清了,事情最終還要落到人身上。

如今的小區治理,面對的早已不只是物業一方。小區事務越來越細、涉及的主體越來越多,真正考驗的,是能不能把分散的力量組織起來。

位於靜安區的福安大廈曾經面臨着頗為棘手的問題:小區裏兩部運行20多年的電梯設備老化、故障頻發,前任物業撤場後,新物業又遲遲未能到位,電梯更換和維保一度陷入空窗期。就在這時,句容居民區黨總支出手了——工作人員及時對接市場監管、街道管理等部門,保障電梯基本維保和運行安全;隨後又通過樓組會議、黨員會議和上門走訪,發動熟悉小區、願意出力的業主,將電梯更換與業委會換屆同步推進。新業委會成立後,賬目公開、居民議事逐漸形成常態。

由此,原本各自承擔職責的主體,有了更穩定的協作基礎。居民區黨總支的行動所解決的,並不只是電梯的問題,更重要的是讓居民、業委會、物業等不同主體之間建立起了聯繫,形成了社區治理的協同機制。

目前,上海已出台《關於加強黨建引領物業治理的若干措施》《關於完善本市住宅小區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規範化建設的實施意見》等多項文件,明確推動形成居民區黨組織領導下的居委會、業委會、物業服務企業協調運行新模式。制度正在為不同主體搭起協作框架。而基層治理更需要做的,是讓框架中的人真正動起來。

上海市社會工作研究會副會長閆加偉認為,基層治理下一步更需要從解決具體問題,走向社區共同體建設。「要避免治理長期依賴個別‘能人’,基層黨組織應把工作做在平時,在日常走訪、樓組議事中主動發現願意參與公共事務的居民,逐步建立社區治理骨幹儲備,讓居民參與不因人員流動而出現斷檔。」

在他看來,這種儲備還可以進一步專業化。如今小區公共收益、維修資金、設施維護、工程改造等事務越來越專業,可以針對居民特長建立社區專業人才庫,在法律、財務、工程、園藝、設計等領域挖掘社區內部資源。遇到具體事務時,再根據實際需要組織專業居民參與,讓社區裏的人解決社區裏的事。

人找到了,還要有平台議事。專家建議,可以圍繞公共收益、停車管理、設施維護等涉及共同利益的事項,建立常態化協商議事機制,不只是問題出現後臨時召集各方,而是定期讓居民、業委會、物業等坐下來溝通。

這樣的治理方式,改變的並不只是一個問題的解決方式,也是在改變居民與社區的關係。居民不再只是提出訴求、等待回應,而是在一次次議事和參與中形成對社區事務的認同。

社區治理從「建設時代」到「運維時代」,兩字之差,背後是治理邏輯的根本轉變。建設靠投入、靠項目,偏重短期出成果;運維靠制度、靠責任,偏重長期出效益。錢要活起來,責要落在前,人要聚起來,才能讓「建得起」的小區真正「養得好」。

者:唐乙雋 車佳楠 王一凡

微信編輯:W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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