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央行行長維泰·拉塔納科爾於周四一場論壇上表示,鑑於消費債務快速擴張引發擔憂,泰國央行計劃針對先買後付(BNPL)服務商出台牌照制度與放貸監管規則。
他表示,借款人年齡須年滿18‑20周歲,先買後付產品利率上限設定為15%‑20%。
每位借款人的授信額度最高不超過2萬泰銖(摺合606美元),還款期限最長為6個月。
禁止該類產品提供現金取現服務。
先買後付放貸規模按年增長56%,新增借款人佔全部用戶的45%。
維泰稱,泰國目前有六家以上先買後付運營機構。
央行計劃在9月底就新規草案舉行公衆聽證會,並於第四季度正式發布監管條例。
泰國央行同時計劃強化對非銀金融機構的監管;當前共有24類非銀金融牌照,覆蓋機構超3600家。
維泰表示,央行將增配人員,並運用人工智能技術,加強對該行業的監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