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鼓勵大型汽車企業及其全資或控股子公司特別是龍頭企業 自貨物、工程、服務交付之日起60日內以現金方式向中小企業支付賬款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發布關於推動汽車企業規範供應商賬款支付 優化賬期管理的通知,其中指出,中小企業優先保障。鼓勵汽車企業自貨物驗收合格之日起30天內完成中小企業供應商貨款支付,最長在60天內完成支付,鼓勵全部採用現金支付。對合同中未明確支付方式的,應使用現金支付中小企業賬款,不得以商業匯票或應收賬款電子憑證等替代支付。鼓勵大型汽車企業及其全資或控股子公司特別是龍頭企業,自貨物、工程、服務交付之日起60日內以現金方式向中小企業支付賬款。汽車企業應建立健全風險控制與合規管理體系,督促下屬企業、總成類供應商及時支付中小企業賬款。對於中小企業身份,可通過工業和信息化部官網「公共服務平台」模塊中「中小企業規模類型自測小程序」進行查詢。對中小企業規模類型有爭議的,可以向主張為中小企業一方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中小企業促進工作的綜合管理部門申請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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