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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旗下有黑龍江人民出版社等7家出版社(含1家代管出版社)和新華書店集團、新華印務集團、報刊傳媒集團3家子集團等100餘家子分公司。
按照申萬行業分類(2021),興業科技(維權)屬於傳媒-出版-教育出版。
2026年09月04日,公司披露了《關於對黑龍江出版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關責任人予以監管警示的決定》:經查明,公司於2026年8月26日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報告中稱,「首部AI漫劇《穿越1988》完成170集製作上線,全網播放量突破1.2億,紅果熱度值超4000萬」。公司股價於8月31日至9月3日收盤已連續四個漲停。公司於9月2日披露的《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告》、9月3日披露的《關於股票交易風險提示性公告》中表述「AI視頻業務未產生營業收入」。公司於9月4日披露的《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暨風險提示公告》中表述「AI視頻業務6月產生營收約80元,7月產生營收約7.5萬元,佔經審計2025年公司營業收入不足0.01%」。
當前,「AI視頻業務」市場關注度較高,可能對公司股價及投資者決策產生較大影響。公司在信息披露文件中涉及相關業務的表述應當審慎、準確、客觀,並充分揭示風險。公司前期披露的半年度報告未對AI視頻業務的具體營收規模、佔比及對公司經營業績的實際影響程度等作出充分說明,信息披露未能準確反映相關業務實際開展情況;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告和風險提示公告中關於AI視頻業務的營收情況前後信息披露不一致。公司信息披露不準確、風險揭示不充分,前後披露不一致,可能對投資者決策產生誤導。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證券市場虛假陳述侵權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法釋〔2022〕2號)第四條,「誤導性陳述」是指信息披露義務人披露的信息隱瞞了與之相關的部分重要事實,或者未及時披露相關更正、確認信息,致使已經披露的信息因不完整、不準確而具有誤導性。
公司8月26日半年報僅披露AI漫劇「播放量突破1.2億」「熱度值超4000萬」等正面運營數據,未同時披露該業務的具體營收規模、佔營業收入比重及對經營業績的實際影響程度。在AI視頻業務市場關注度極高、可能顯著影響股價及投資者決策的背景下,該種「報喜不報憂」式的選擇性披露,足以使理性投資者產生「該業務已對公司形成實質性業績貢獻」的錯誤認識,屬於典型的通過重大遺漏構成的誤導性陳述。
索賠條件如下:2026年8月26日至2026年9月2日之間買入,且2026年9月3日及之後賣出或繼續持有的投資者,包括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
最終的索賠條件以法院生效裁判為準。